352名缅北电诈嫌疑人移交中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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爬上龟兹城残破的土墙之后,立刻就看到了城墙外边还有一座新城,那座城上飘拂着密密匝匝的旗子,其中一面黑边红面的旗子最是显眼,上书斗大的一个唐字。
塞来玛想要进羯斯噶的帐篷,在这个小小的部落里已经算不上什么秘密了。
塞人认为男子十三岁了,就已经成年,他们认为男人成年的标志就是可以交配出下一代来。
方正挠挠屁股,回头瞅瞅自己乱七八糟的书架以及堆成一堆的文牍,再拍拍脑袋,对云初道:“你先在我这里当书吏吧,你知道怎么当书吏吧?”
用了半个时辰,三锅水,终于把这个脏孩子给洗出来了,穿上老羊皮给云初准备的红肚兜,唇红齿白的真的很可爱。
胖子摆摆手,两个随从立刻提着云初所有的行李进到了屋子,把里面的东西全部拿出来。
回到帐篷里,云初跟羯斯噶接受了塞来玛跟娜哈帝王级别的服务。
因为自从云初发现羯斯噶跟塞来玛两人总喜欢钻草丛之后,羯斯噶经历的所有苦难都跟云初有关,其中最凶险的一次就是在他们办事的时候,身边出现了一匹叫做老王的孤狼。
所以,在大唐当商贾,实在是一件堪称破釜沉舟的猛事,是要赌上子孙后代前途的。
至于他说不清楚自己的故乡,经不起查验,这也不重要,他脑袋上有一道抓岩羊时候留下来的疤痕,很能说明问题——他失去了一段记忆。
“怎么,不对吗?”话语出口,老羊皮见云初面无表情,就立刻追问。
不过,既然选择了投降,那么,被人家奴役也就成了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
这里不成,没有香水,加上不喜欢洗澡,再加上白日里的天气酷热,就不成了。
方正叹口气道:“我们不修城墙,城门,不收税,我们的好日子也基本到头了。”
五年了,云初学习的速度很快,甚至远远超越了老羊皮的期望。
“如果不够,等一会再来拿,腾格尔喜欢吃我烤的羊肉,这是我的荣幸,也请大阿波尝尝我烹调出来的美味,也希望你家帐篷里的每一个人都喜欢。”
云初点点头,把自己的酒壶递给了双手微微发抖的何远山,一个早就把自己当成死人的人,没有什么事情是他不敢干的。
用毛笔写字是老羊皮最早教给他的一项技能,如今,云初想想都觉得感慨。
还有,上一任大阿波米思拉看你长得好看,调笑着说要把你献给可汗当娈童,一定能获得可汗的喜爱。
从文书里得知,那座由现在天可汗主持修建的寺庙虹梁藻井,丹青云气,琼础铜沓,金环华铺,艳丽异常,你可以去看看。
在塞人部落里,二十八岁的女人养育一个十三岁的孩子是很正常的事情。
云初点点头,被唐军攻破的城池,一般都不会有什么好下场,城破之后被屠城,几乎是他们在西域的一个行为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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