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沫时代下的中产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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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护府户曹裴东风。”
婆润可汗在两年前派兵追捕过他,结果,一根狼毛都没有捉到。
云初也不回头,只是摆摆手,就离开了大关令衙门,这里是他在大唐世界里的第一份工作,虽然很短暂,却很温馨,很有纪念意义与参考意义。
事实证明,大唐府兵之所以在西域所向无敌,不仅仅在于将士勇猛,还有最重要的一条,他们身上的甲胄真的很不错。
他今天的任务很重,身为书吏,首先要做的就是要把官衙里堆积如山的文书分门别类的整理好,编好号码,到时候方便存取。
方正被云初的一番话问的目瞪口呆,在他淳朴的认知中,效忠大唐,就是效忠大唐皇帝。
至于男人——不是黄土埋掉了,就是被贫困的土匪,山贼们放锅里煮了……
老羊皮的眼睛是淡蓝色的,不含半点杂质,就是这双如同草蜢湖湖水般清澈的眼睛,让人不由自主的想要亲近他。
“你的袍子我前天才给你洗过,还用了草木灰,两天时间,为什么又变成了这个样子?”
掌固看了云初一眼道:“这不是我们这些小人物应该想的事情。”
进了屋子,胖子就立刻脱掉了自己的官服,露出底下的短褂子,下身穿一条大裆裤,岔开腿坐在一张羊毛毡子上懒洋洋的对跪坐在羊毛毡子上的云初道。
当云初出现在她们面前的时候,第一个发现云初存在的不是自称视力极好可以看清楚天上老鹰模样的塞来玛,更不是闻着味道就能知道云初在那里的娜哈,而是一只猥琐的肥旱獭。
然后,在方正等人惊诧的眼神中,云初的两只手不断地抖动,奇怪的是那一团面竟然乖乖地被扯成一根细面。
塞来玛之所以喜欢吃旱獭皮,不是没有原因的。
看看羊角上的标记,这些羊有一些是葛萨璐家的,一些是挥食狞家的。
云初弄一根柔软的桑树枝条,把头部打毛,蘸上一点盐巴开始清洁牙齿的时候,毫无意外的再一次引来了围观。
亡国之人的隋人在龟兹城里谨小慎微,绝对不会培育出这样出彩且自信的子弟。
准备给娜哈做饭的时候,云初开始怀念侯三,不管这人是不是二五仔,好用是真的好用。
被云初无数次的从羊圈抱回来,她只要有机会,还是会做出同样的选择。
这个时候,再说云初是罪囚,是异族人,别说其他人不相信,就连方正自己都不信。
云初喃喃自语着走进了大关令的官衙。
云初蹲在水边洗洗手,在身上擦干之后,就重新钻进了密道,还顺手关上了密道的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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