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神》编剧发布日志 曝费翔曾主动要求减少戏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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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将唐刀横放在膝盖上,开始在脑子里放电影,电影的内容就是他离开白羊部以后经历的所有事情。
“嗷嗷——”
自从会走路,云初就开始学习如何不从羊背上掉下来,自从可以骑马,云初就一直在研究如何不从马背上掉下来,今天,这一身技能终于有了用武之地。
如果他不愿意投降,那就该立刻联系焉耆王阿那支一起抵抗唐军,就算会失败,也能被西域人称一声英雄。
云初摇摇头道:“没有半点胜算,死定了。”
有的少年人听了一段,就急冲冲的收拾东西跟着老羊皮走了。
方正这个人还是很有些义气的,临走的时候赠送给了云初一把金茶壶,跟六个金茶杯。
就连语言都是杂乱无章的,有突厥人,有回纥人,有塞人,有粟特人,甚至还有用怪异腔调说话的唐人。
这也是大阿波葛萨璐迟迟不敢对云初下毒手的原因之一,更是比粟特勤刻意保护他的原因之一,至于比粟特勤说他看好云初这句话,谁信谁就是傻子。
“你是一只雄鹰,该到离开巢穴振翅飞翔的时候了,小小的部落容不下你这样的英雄。”
这些年跟随老羊皮寻找出路的少年人基本上都死在了石国的战笼里。
何远山道:“换成金沙也不安稳。”
润物细无声才是混进去的最高境界。
“傻子,突厥人只会驱赶一群被他们打垮的人,绝对不会把他们杀死在半路上,他们需要这群人去传播恐惧,去传播突厥人的英勇,这比杀死他们更加的有价值。”
这种能力云初从婴儿时期就开始训练,五岁时分已经练习到了大成,可以无视食物的形状跟味道吃的沟满壕平,直到八岁以后自己能给自己弄饭吃的时候才没有继续使用,没想到,今天又要重温这种本事。
云初懒懒的道:“我还请你们几个人吃饭呢。”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一个成熟的二十八岁的青年,在一个繁华的社会里刚刚要被重用,就被时光突兀的带去了一个他完全陌生的世界。
塞人干活就是这样的,不但简陋还不好看。
仅仅用了三天时间,龟兹城外原本碧绿一片的麦田就变得光秃秃的。
拿了云初金子的侯三很听话,或者说这个家伙本身就非常的享受当仆人的过程。
毫无疑问,云初跟羯斯噶就是后者!
戏文里跟老婆恩恩爱爱,举案齐眉,温柔和煦的书生在这个环境里,估计活不过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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