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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军队中的识字率还是不差的,一百人至少有两个会写字的。
云初坚决的摇头道:“我宁愿当活着的乞丐,也不愿意当死去的贵人。”
用毛笔写字是老羊皮最早教给他的一项技能,如今,云初想想都觉得感慨。
一大碗蒲公英茶被云初强迫灌进这对母女的肚子之后,她们这才从美食光环中突围出来。
“你变得越来越有意思了。”
他喜欢跟着老羊皮学习。
塞来玛一点都不担心,忙着给小房子里铺设羊皮,云初更是对这一人一狼视若无物,忙着剥鱼皮。
这一根面不断地在云初手上翻腾,一头已经落进了羊肉汤锅里,另一头还在陶瓮里成团状。
云初俯身抱起才满六岁的娜哈,按理说死人这种事不应该让她看到,但是呢,在回纥人的部落里,死人是一种常态。
只是因为最终目的地是长安的缘故,云初选择相信这个人,毕竟,有远大目标的人,都不会坏到哪里去。
每一个胡人都割了突厥人一刀,也吃了一块,或者一小片突厥人的肉,最后,还有七个没有受伤的突厥孩子还活着。
所以,他就去了居住在不远处的门子那里,准备借一些工具,把门窗开大一些。
云初摇摇头道:“没有半点胜算,死定了。”
龟兹的房子都是夯土房子,后边高,前面低,方便收集雨水。
没有理会站在最前边的壶正何远山,径直来到云初面前道:“修整龟兹城,而后收重税,就食于敌的策略,就是出自你之口?”
如今的龟兹城,就是一个巨大的工地,到处都人满为患,昔日残破的城墙已经完全被修建起来了,至少,在表面上是这样,昔日残破的城门,也被西域工匠们用铁条跟粗大的木料封闭起来了。
云初再一次露出自己悲天悯人的另一面,叹口气道:“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此时帮助他们写一封家信,可安慰无数人心。”
这虽然是他第一次真正意义上与唐人进行的一场正面交锋,他却信心满满。
与其这样说,还不如说自己是塞来玛怀胎九个月的产物为好。
云初八岁的时候就被老羊皮一眼看中,他想让云初跟他走,将他早就准备好的话术,翻过来覆过去的说了两遍,都不能打动云初那颗坚定的心。
云初今天错过了朝食,等到门子呼唤着开始吃晚饭的时候,他已经非常的饥饿了。
老羊皮笑道:“当时的龟兹城里已经不适合屯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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