丑得上头!一夜之间大家都变成了黏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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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对于粮食的珍惜程度,是我们西域人所不能及的,人人求而不得的粮食,在那些大大小小的可汗眼中,竟然是祭祀的东西,一把火就那么白白的烧掉了。”
最要命的是在从半坛子米里面舀酒的时候,还要在糜烂的米中间挖一个坑,用一个纱罩挡在坑边,挡住那些糜烂的米跟一些如同蚂蚁一般的黑色植物,然后,木勺才能捞取中间泛着白花的米酒。
随着老羊皮混入人群不见,云初忍不住打了一个哆嗦,再抬头看的时候,才能切实地感受到头上的烈日,以及周围喧闹的人群。
有云初珠玉在前,娜哈有找奶羊的习惯,塞来玛就觉得算不得一件事情。
“你要去军营帮府兵们写家书?”方正很不理解云初的愚蠢举动。
好了,这个故事你已经说过无数遍了。”
想要问云初,想到云初才是这个家的主人,就闭上了嘴巴,跟娜哈一起捡拾周围的枯枝,准备晚上引火用。
与其这样说,还不如说自己是塞来玛怀胎九个月的产物为好。
只不过,他才鼓捣了两下,就满嘴的血沫子。
云初摊开手笑道:“因为我只要活着,就一定有升官的机会,不需要拿命去拼。”
片刻功夫,从外边又走进来两个同样彪悍的壮汉,只是没有方正那么肥硕。
“你想干什么?”老羊皮的眉头再一次皱起来:“这已经是你能最快融入唐人的办法了。”
还缺了两颗大门牙……
而羯斯噶仅仅是想把他赶走,这已经非常非常的仁慈了。
环境没有太大的变化,人却多了起来,道路上满是驼队与成群的牛羊。
云初想笑,他极力的忍耐住了,因为院子里的其他人没有一个脸上有嘲笑意味的。
这让塞来玛非常的愤怒,不止一次的向那些女人发起攻击,有时候是丢石头,有时候是丢纺锤,更多的时候是吐口水跟咒骂。
最靠谱的一个活命方式就是去当马贼,依靠劫掠普通牧人以及商队,骆驼队活命。
目送他们走远,云初就来到整修好的火塘边上,煮上一锅蒲公英茶,往里面丢了几颗乌梅,静静地等待水开。
与其说娜哈是塞来玛的女儿,还不如说娜哈是云初的孩子,毕竟,这个孩子从生下来基本上都是他在照料。
对于这一点,云初深有体会,他所处的塞人部族,在过去的十三年中,也经历了颠沛流离的生活,经历了战乱与压榨,偏偏部族总人口好像并没有明显的减少,两百帐,一直都是两百帐,不增不减。
西域人干别的事情差一些,但是,论到金匠手艺,确实值得一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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