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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一云初家的母羊诞下一个恐怖的羊头人,名声坏掉了不说,他母亲就再也不能拿自家的优质羊羔去换别人家的大肥羊了。
这绝对不是姐夫跟小舅子相处时候的正常态度。
如果是在找不到柴火的草原上,云初还是能理解的,但是,这里是天山脚下,柴火并不是找不到。
云初没有说话,抱着娜哈,示意塞来玛跟他走。
在她们眼中,不鼻青脸肿,不鼻血长流的男人就不配跟她们母女两一起生活!!!
而羯斯噶仅仅是想把他赶走,这已经非常非常的仁慈了。
云初觉得自己可能成不了这个英雄,没有任何可能在这种局面下成为大唐的少年英雄,最终一飞冲天,登上凌烟阁。
这种感觉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云初朝何远山拱手道:“壶正说的极是,纳山川大地之精为一锅羹,食之不能肋生双翅登临仙境,五谷杂粮虽然普通,却是君子之食,而后有微言大义直通天际,响彻云霄。
一个戴着羊皮帽子提着裤子牵着一只大尾巴母羊的少年从山坳那边走过来,一边走,一边学狼叫,看样子,他跟那只羊真得很是恩爱。
至于他说不清楚自己的故乡,经不起查验,这也不重要,他脑袋上有一道抓岩羊时候留下来的疤痕,很能说明问题——他失去了一段记忆。
云初犹豫良久,最终还是走进了衙门,果然,方正倒在一张羊毛毡子上,一条腿软软的耷拉在边上,正由一名带着白帽子的军医给他治疗。
方正又低声道:“一个人走太危险了,我们后天天一亮就走,你远远的缀在我们后边,这样安稳一些。”
他不是没有想过带着这母女两跟着他万里跋涉回归大唐……很可惜,这是一件根本就不可能做到的事情。
“我说的话都很有道理,你先说好,是我说过的那一句话。”
老羊皮背靠墙壁坐着,如同一幅画。
人人都在赞颂勐撒卡的忠诚,宁愿放弃自己的生命,也要追随他的父亲去天国侍奉腾格尔。
云初家从他六岁可以自己弄来柴火,并且自己会制作木炭的时候,他家就不用牛粪了。
也不知道是哪一个脑残会制造出这样的一个废物还拿到了战场上。
在这三天里,云初一句话都没有说,更没有主动说自己是唐人话,但是呢,人人都知晓他就是一个唐人少年。
如果有一个部族的女人都给你生孩子……”
云初当然没有磕头致谢,他看着裴东风的眼睛道:“我没打算用命去换一袭青衫,青衫这东西活人穿上才有意义,死掉之后,穿什么衣服都是白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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