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他乡挺好的》评分8.3 直面异乡青年痛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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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错,他们挨了无数顿殴打,只理解到了这一点,至于云初经常说喜欢这种事,就该去找白羊部里的小姑娘这个道理,他们完全忽视了。
斑头雁排着队落进草蜢湖的时候,很像是机群落地,没有慌乱,没有争夺,下落的时候简单而有序。
这一天虽然很忙,云初还是觉得这对自己以后的写作水平有非常大的帮助,只要持之以恒的帮人写书信,写作水平追上李白,杜甫不是梦。
“妈妈央求羯斯噶叔叔给你要了马,你以后再也不用骑着老盘羊追杀米满他们了。”
云初不愿意去想为何自家的帐篷远离了战场,却被战马损坏成这个样子。
“你是一只雄鹰,该到离开巢穴振翅飞翔的时候了,小小的部落容不下你这样的英雄。”
方正看出云初局促的心思,就按住坐卧不安的云初道:“你是读书人!”
方正官衙里的毛笔也不好,老是掉毛,云初从笔锋处抽掉两根掉出来的毛,在墨池中润润笔,就提笔写字。
而昨天晚上,他连梦都没有做。
羯斯噶端起木碗喝了一口苦涩的蒲公英茶低声道:“这就是我要对你说的事情,今晚……”
“你是我见过的少年人中最具有智慧的一个,赶紧离开这个主动会让你污秽一生的泥沼地,我将追随,帮助你,成就乌古斯王一样的伟大功绩。”
云初笑着摇头道:“这样做,刚刚繁华起来的龟兹城将再一次变成荒城。”
城墙缺口处斑驳不堪,上面刀砍斧凿火烧的痕迹很重,看样子这里曾经发生过极为激烈的战斗。
在过去的二十年中,他的办公桌都没有更换过,更不要说职务了。
“我不想上战场,就没人能逼我上战场。”
等了片刻,才要灌水,他的心却剧烈的疼痛起来,一截雪亮的刀尖从他胸口突兀的钻出来,并有一串血珠子顺着刀尖快速的流淌进清水里,来不及染红渠水,就被更多的清水给冲刷的干干净净。
壮汉笑道:“你总是把最好的都藏起来。”
“都是我的……”这是方正在吃了第一口面条之后下的命令。
方正叹口气道:“我们不修城墙,城门,不收税,我们的好日子也基本到头了。”
就在今夜,应该有很多很多的小部族都在发生同样的战斗,因为,新的王就要登基了。
“世人皆苦!”
不仅仅是这一点,云初家跟别的牧人家的区别还在于他们家的人狂热地喜爱洗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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