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我们会患上“文字讨好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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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人就是胡人,云初在塞人部落居住了十三年,如何会不知道他们如何看待唐人。
云初趁着烘烤行军灶的功夫,在火眼上烧了一大锅热水,好久没有洗热水澡了,在今天这样一个闷热的天气下能洗一个热水澡实在是莫大的享受。
他偏偏选择了最糟糕的一条路,在焉耆王被杀之后才想起来抵抗,又在抵抗了一半的时候,选择了投降……唐军攻城的时候有死伤,这个时候,不屠城又能干什么呢?
他很享受这种来自市井的嘈杂,牵着马,闭着眼睛享受了片刻,天山脚下的塞人部落实在是太安静了。
云初没打算把自己卖给老羊皮,塞来玛也没有打算把云初卖掉,她只是希望能通过老羊皮的介绍,让云初去一个他喜欢去的地方。
云初摇摇头道:“我要是也有这样好的一个姐夫,下场估计跟你是一样的。
云初点头道:“好,我们一言为定。”
以上思考,全在电光火石之间。
是不是大关令又拿出自家姐妹准备嫁给你?”
“就像眼前这一锅汤饼?”
这本来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云初却在漫长的十三年中并没有见过过于强大的瘟疫。
“没有更好地办法了吗?我总觉得落一个隋人身份,对我以后的路不太好。”
“优雅!”老羊皮抚摸一下身上的丝绸长衫,给了云初一个出乎预料之外的答案。
这双眼睛让云初想起很久很久以前在峨眉山山路边上看到的那些眼睛,眼仁微黄,眼睑处泛着蓝色,其余的地方就像作画一般大量的留白。
这个过程说快不快,说慢不慢,变化的过程却坚定无比,直到被黑暗吞没。
面对一群裸男,云初只好把目光瞅向星空,他实在没有想到自己还有被千夫所指的一天。
说完就沉入了地底。”
“我不去柘枝城,我的目标是龟兹城!”
而昨天晚上,他连梦都没有做。
老羊皮即便是再富裕,在食物的搭配上,他依旧属于原始人。
事实上,就方正这种在龟兹边缘之地当小官的人,是没有资格使用加香墨条的,云初之所以会如此痴迷,完全是因为他再一次接触到了文明。
娜哈自然会帮助母亲,所以,这个小家伙最近学会了翻白眼跟吐口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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