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红”的飞盘,为何“污名”缠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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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心不在焉地道:“你只要确定进羯斯噶的帐篷就好,其余的事情我来做。”
看样子这对母女似乎想要吃烤羊肉了。
但是,唯独云初家没有这个好伙伴,不论是塞来玛,娜哈,还是云初,都没有虱子这种肥硕的好伙伴!
云初坐到蒲团上,先是瞅着桌案上的那一沓子粗糙的麻纸,忍不住皱皱眉头。
而龟兹城这里有厚厚的黄土层,土质坚韧而细密,正是开凿窑洞跟挖坎儿井的好地方。
方正从云初的回答中隐约觉得这个小子可能有一个很了不起的老师。
开始的时候,云初很不理解它们这种主动找揍的行为,在回纥部落待的时间长了,他也算是看出来了一点门道。
再加上这件事根本就不是小小的龟兹大关令衙门能推动的事情。
不是说老羊皮的话不准确,而是说老羊皮本身就处在李世民的彀中,他当然看不清事件的真实性。
“你要去军营帮府兵们写家书?”方正很不理解云初的愚蠢举动。
空着肚子干活让人非常的渴望时间能走的快一些,方正咬着一块馕饼,看着云初跟侯三两人把堆积如山的文书全部搬出衙门,放在地上晾晒。
皮袍的好处就在于基本上不用水洗,只需要用刚刚长出来的碱草揉成团擦拭一遍,就能除掉上面大部分的污垢。
云初仔细地看着方正那张方正的脸想了一下道:“除非你先能证明我是唐人。
龟兹镇历来是西域兵家必争之地,这些桑树距离城池如此之近,完全可以拿来制造一些工程器具,那些人却愚蠢的放弃了,这中间应该有一些云初不知道的原因。
“唐人与隋人是死敌。”
没错,准确地说,凡是居住在这个帐篷里的人都是属于云初一个人的,包括塞来玛跟娜哈。
现在,有人给了他一个新的答案。
这两个人的感情,是云初在回纥部落看到的唯一一对比较符合他价值观的爱情。
前年看是这样,去年看也是这样,今天看,还是这样,就像时光停滞在了这一刻,从未有过变化。
这种假设云初都懒得想,这一路上的强盗,马贼以及平时是牧人,遇见云初这种零散旅客就变成强盗的族群要是少于三千股,云初就当这个天下已经完全太平了。
至于转圈研磨法自然适用于圆形砚台,方正书桌上的砚台就是一个圆形砚台。
幸好,羯斯噶一直把哪哈当女儿看,其实,云初还知道,羯斯噶就是哪哈的亲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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