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陆军演习测试新型机器狗 可快速适应战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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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是,你真的想这么干?据我所知,没有一个真正的读书人愿意干这事。”
第三天的时候,方正果真被送到西州养伤去了,只是受伤的原因变了一点点,文书上说是在召集民夫的时候从马上摔下来的,龟兹这里没有好的医生,需要送到西州养伤。
云初比较看好后者。
他以前就不会写毛笔字,是老羊皮一笔一划的在沙盘上教出来的,后来,还找了很多的纸张,毛笔供云初联系书法。
云初取了一瓶酒递给方正道:“断的彻底吗?别让录事参军他们给看出来。”
而昨天晚上,他连梦都没有做。
“我总觉得是你杀死了他们。”
老羊皮翻了一个白眼,就懒洋洋的离开那张胡床,胡姬用力推开胡床,云初就把袍子下摆掖在腰带上,一步步地下了地道。
来到云初面前,上下打量了他半天,又拿起云初的手上下打量,发现虎口上有一层茧子,这是云初勤恳练刀留下的痕迹。
羯斯噶摇头道:“你不会说唐人的话,他们不会承认你是唐人的。”
估计,老羊皮也应该是这样的。
旱獭锋利的爪子已经挠破了口袋,云初从黑眼窝的背上取出一根自己削出来的棒球棍,一棍子就把皮口袋里的旱獭给打死了。
云初摇摇头道:“我的笔坏了,自己造的笔太软,写不好那幅字。”
他们喜欢这种胜利的感觉,甚至是很享受这种感觉,虽然唐军将领一再警告他们不要在作战的时候随便在马背上盘旋,做出各种好看的动作,只需要举好圆盾,保护好自己,让战马突进敌阵,打乱敌人的阵型就好。
刘雄看了云初良久,长叹一声道:“想出这个办法混钱入关的人一定是一个读书人!”
觉得丢了脸面的刘雄丢开云初,对方正道:“这个崽子我要了,练几年,会是一把好手。”
塞来玛见过云初在部族猛士羯斯噶教导下挥刀的样子,不论是冬天,还是夏天,从不停歇。
云初其实也是一只候鸟,留在西域已经足足十三年。
这几个红的像是滴着血的字,远比回纥人插在营地周边的骷髅头有威慑力。
给人写家信是一件非常有趣的事情,充分满足了云初的八卦欲望,同时也让他了解了唐人是如何处理家事的。
好在,娜哈这个孩子很健康,从生下来到现在,连病都没有生过,这不得不说傻孩子真的有天在照顾。
云初点点头,觉得这个人谈吐不俗,就拱手道:“还未请教兄长大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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