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伦来广州的第一顿饭,吃的是老字号陶陶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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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将要跟随侯三进入坎儿井地道的时候,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远处的龟兹城。
至于他说不清楚自己的故乡,经不起查验,这也不重要,他脑袋上有一道抓岩羊时候留下来的疤痕,很能说明问题——他失去了一段记忆。
“龟兹!”
“你害怕了是吗?”老羊皮将云初新得到的唐刀丢给他。
悲伤的过程不会延续太长时间,剩余的斑头雁还是会在领头大雁的带领下,一会排成一个一字,一会排成一个“人”字,顽固地从最后一道高岭上越过,就爆发出一阵阵欢喜的唳叫声,尾音短促,愉快之意弥漫天山。
好在,化学是一门需要经常回头看,并且需要不断修正的学问。
他实在是想不通,以老羊皮的睿智,他竟然会对唐人的一切崇拜到这种地步。
“他们身上的味道不对。”云初瞅着方正理所当然的道。
不是嫌弃所谓的青草的芬芳,而是嫌弃这东西里面的寄生虫,太阳曝晒不足以杀死牛粪里面的寄生虫,那东西只要见一点水,马上就会孵化出来,继而爬得满帐篷都是,木炭,干柴就没有这样的顾虑了。
云初立刻用标准的唐人官话道:“我当然会说唐人的话,不仅仅会说,我还会吟诵唐人的文章。”
军医给方正的腿糊了厚厚一层绿了吧唧的药膏,嘱咐方正万万不要胡乱动弹,就提着自己的家伙事走了。
然而,最奇怪的感情莫过于回纥人最喜欢宰杀羊,最优先宰杀的往往都是陪伴他们过冬的母羊。
娜哈炮弹一般的冲进云初的怀里,同时还发出了撕心裂肺的哭喊声。
就连牧民们已经吃了几千年的牛羊肉,也是云初家制作出来的最好吃!
“你带我去看看!”何远山没有答应给云初人手,朝远处的刘雄几个人招呼一声,就有几百个穿着皮甲的胡人匆匆跑过来,随着云初,何远山一起去了集市方向。
不是这里的女人喜欢挨打,而是她们认为找一个强壮的,脾气暴躁的男人依靠实在是这个世道里活命的不二法门。
瞅着勐撒卡得意洋洋地拿着一大把烤羊肉离开,羯斯噶皱眉道:“也不能这么没脾气吧?”
自从听到这个传说之后,云初这才理解为什么回纥人在母亲肚子里只待了九个月。
有了个人色彩的兵,一般就与国家这个大概念有些不相容,这一点很不好。
等云初从胡杨林里再一次走出来的时候,老羊皮的眼珠子好像都不会转动了。
只不过,他才鼓捣了两下,就满嘴的血沫子。
他十岁的时候之所以会去悬崖峭壁上追杀那只岩羊,完全是为了保护她,如果云初不去追杀岩羊,她就要进大阿波葛萨璐的帐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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