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无双"倪虹洁《美好的日子》挑战"商业奇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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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人写家信是一件非常有趣的事情,充分满足了云初的八卦欲望,同时也让他了解了唐人是如何处理家事的。
回归大唐对于云初来说是一件天大的事情,对于官员们来说不过是一件不足道的小事。
“弄清楚我是谁了吗?”云初抬起头满是希望的瞅着方正。
云初把那柄开山巨斧捡回来垫在屁股下边坐下来道:“他们也是这么想的,要不然谁他娘的发疯了,才会把如此沉重的一柄斧头万里迢迢的带来西域。”
也罢,老羊皮对中原的认知,来自于玄奘,这就导致他对中原的认知非常的片面。
方正皱眉道:“我说的是大唐的皇帝陛下!”
云初相信,唐人绝对不可能允许一个像他这样优秀的少年郎迷茫的流落他乡而不管不顾的。
所以,他准备依靠这种方式直面大唐官府,而不是那个对大唐有着太多向往而变得有些脑残的老羊皮一样,从变成隋人的附庸开始自己的大唐路。
老家伙精通梵文,吐火罗语,突厥语,最要命的是,他还能说得一口流利的大唐长安官话!写得一手漂亮的毛笔字,笔法甚至是长安最流行的飞白。
在写完最后一个字的时候,墨池里面的墨也加好用光,这很见云初对用墨量的掌控功夫。
云初想了一下道:“我真的不像一个少年人吗?”
以上三种人指的都是唐人。
回纥人对于药物的认知还处在蒙昧期,回纥人只要生病了,第一个到场的绝对是据说有飞沙走石力量的巫婆。
塞来玛今年只有二十八岁,如果忽略掉她那双粗糙的手,晒成红色的脸,以及眼角的皱纹,她依旧是一个美丽的女人。
方正冷哼一声道:“唐人没有死伤还好说,死了人,还死了七百多,虽然大部分都是商人,但是呢,这些商人大多是我大唐勋贵们的家奴。
云初点点头,表示明白,不过,就在他准备低头的那一瞬间他又问道:“你恨玄奘和尚吗?”
少年人,就该有少年人的模样。
云初苦笑道:“大唐废弃龟兹城已经有四年时光了,在这四年中,龟兹城其实是属于那些胡人的,他们不信任咱们,在城里开凿地道有什么稀奇的,再说了,这里的土地很适合修建地道啊。”
龟兹镇历来是西域兵家必争之地,这些桑树距离城池如此之近,完全可以拿来制造一些工程器具,那些人却愚蠢的放弃了,这中间应该有一些云初不知道的原因。
“你要去找老羊皮是不是?”塞来玛又关心起云初的出路了。
大唐军队中的识字率还是不差的,一百人至少有两个会写字的。
“你要走?去哪里呢?去找人贩子老羊皮给你寻找一个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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