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尔·史密斯经典《新鲜王子妙事多》翻拍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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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的袍子也不怎么新,相比娜哈的新袍子,他的袍子还显得比较旧,即便是这样,云初的袍子还能看到羊皮本来的皱纹,就连袖口的软羊毛也根根分明,不像娜哈的羊皮袄袖口上的羊毛已经结成毡片了。
当然,这跟排在最前边的都是突厥武士有关。
短短三天时间,龟兹城里的人都知道城里来了一个干净而又漂亮的唐人少年郎。
云初笑着点头称是。
他很享受这种来自市井的嘈杂,牵着马,闭着眼睛享受了片刻,天山脚下的塞人部落实在是太安静了。
此人到来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关起门来,将雄踞龟兹的大关令方正差点给殴打成方的。
“都是我的……”这是方正在吃了第一口面条之后下的命令。
以前,他们只是观察我,不理睬我,最近很不对头,已经有部族里的武士开始找我的麻烦了。
“要当唐人,那就要当一个纯纯粹粹的唐人,要当一个经得起别人检查的唐人,大唐建国已经二十五年了,我只有十三岁,这个时候,你说我是一个大隋的遗民,本身就有不臣之心在里面。”
这样的事情虽然不多,却不是没有过,
为了补足大唐佛法的不足之处,玄奘不远万里求取西经,这就是明证。”
“云……”
这两个人的感情,是云初在回纥部落看到的唯一一对比较符合他价值观的爱情。
在这个传说中,大唐的天可汗居住在高高在上的黄金浇筑的宫殿里,且手握雷电,哪怕隔着千里,万里,居住在黄金宫殿中的天可汗,依旧能取人性命。
与其这样说,还不如说自己是塞来玛怀胎九个月的产物为好。
这是一种奇妙的感觉,云初现在很享受这种感觉,哪怕这是一种错觉。
用毛笔写字是老羊皮最早教给他的一项技能,如今,云初想想都觉得感慨。
“不会,佛觉得有意思的人一定不会死,如果你死了,就说明,你没有那么有趣!”
“呜——”
至于他为何记得自己的名字这件事更加的简单,云初腰上挂着一枚羊脂白玉雕刻的玉牌,上面刻着“南山新雨落,山涧云初生”这样立意新鲜淡泊的诗句,叫云初生不好听,有点像骂人,只好叫做云初!
西域人干别的事情差一些,但是,论到金匠手艺,确实值得一提。
现在,云初不能确定的是,老羊皮到底是要送他进战笼还是去当马贼,不过呢,从老羊皮在他身上投入来看,目标应该是——大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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