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屏的“BE美学”有何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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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背着娜哈回头再看一眼白雪皑皑的天山,这样的景致他已经看了13年,就算是再好的景色也看得有些腻味了。
最先映入眼帘的是亮晶晶微微泛黄的旱獭的脂肪,这东西用刀子切下来颤巍巍地杵在刀尖上,往嘴里一送,不用咬,就迅速融化在口中,变成液体的脂肪顺着喉咙滚滚而下,等不到它落进胃里,就被饥渴的身体一滴不剩地吸收光了。
“你会从这东西上找到勇气。”
天亮的时候,云初是被鸟鸣声唤醒的。
云初粗暴地将娜哈丢到后背上,拍拍身边的黑眼窝公羊。
人只要有点良心,就会经常性的陷入这种两难之中,为了不让方正太为难,云初组织了一下语言道。
离开本来的部族,想要去别的部族活命千难万难,根本就不会获得信任。
“你要去找老羊皮是不是?”塞来玛又关心起云初的出路了。
既然方正说你聪明,我就把你当一个聪明人来对待,差事办好了,赏你一袭青衫。”
天气燥热,同样居住在桑林里的方正等人早就脱得光溜溜的浸泡在水里。
少年人,就该有少年人的模样。
他是骑着一头骆驼来的,骆驼的身形高大,这让他看起来也很高大,再加上骆驼后面跟着的七八个少年男女,竟然让这个看起来很像猴子的老家伙多少有了一些威严的意味。
云初搭建房子的地方选的很好,是在三块巨石中间,只要在顶上加盖一些树枝,就能很好的掩盖火光。
这种规模,这种形式的战斗云初已经快要看腻味了,回纥人那种胜负只有天知道的战斗的场面更加的好看。
天为父,所以号“皇天”,地为母,所以叫“后土”。因此,凡人皆为天之子。
很快,云初就磨出来了一汪浓墨,他没有立刻动笔,而是轻轻地嗅着墨香。
两边的商贾们翘着脚目送云初离开,说真的,他们也很想知道这个好看的娃子为何会孤身出现在这里。
云初这个时候虽然在守株待兔,却必须分一下兔子的种类,要是接受了商贾们的好意,以后,他打交道的圈子只能是商贾,没有别的任何可能。
今天因为要吃烧旱獭,云初家的晚饭就比往常晚了一些,不论是塞来玛还是娜哈,都抱着膝盖眼巴巴地瞅着火堆里的那个黑疙瘩。
塞来玛吐掉镶嵌在牙齿里的肉丝强行将云初的脸贴在她油乎乎的脸上低声道:“我在可汗大帐的时候,见过一个皮肤像牛奶一样白,玉石一般滑腻,屁股大的跟大尾巴羊,胸口鼓的跟奶牛一样的美人。
米满将拴羊的皮绳绑在腰上,高举着双手战战兢兢地经过云初的羊群。
“隋人勋贵吧?”何远山看过字体之后皱起了眉头,如果云初仅仅会写字,他不会怀疑云初有别的身份,现在,就是因为这些字写的太好,他才有了一定的忧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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