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穿便装的兵哥哥,终于找到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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旱獭是一种很奇怪的动物,对自己同伴的信任几乎是无条件的。
这一套仪式其实是从突厥人那里学来的,铁勒人拿来就用的心态还是很不错的。
云初趁着烘烤行军灶的功夫,在火眼上烧了一大锅热水,好久没有洗热水澡了,在今天这样一个闷热的天气下能洗一个热水澡实在是莫大的享受。
可汗会把你们这些狗日下的唐人剥皮,吃肉……”
所以,一般情况下,这种人都会躲起来,偷偷地读书,读所有能读到的书,读所有该读不该读的书,不知不觉的把自己弄成了一个满肚子学问的异类。
云初的心很是安静,几乎没有起任何的波澜。
虽然很冒险,从收益上来讲,应该是最快的。
云初早就养成的生活习俗不允许他干出这种事,甚至不能想,哪怕脑袋里出现一丝半点这种想法,云初都认为自己已经不算是人了。
“云初你把这身衣衫换掉吧!”
方正点点头又问道:“你愿意效忠大唐的天子吗?”
天黑之前,他们三人就来到了草蜢湖,这里距离部族营地不过一千多米的距离,而且地势还高,如果今晚真的有什么事情,他们一家三口应该能看的见。
不但如此,他们要的牛群颜色必须是一种颜色,羊的颜色也必须是一种,像云初家的黑眼窝公羊,就不能入选。
你们把我在白羊部连锅端来了,那里有我的养了我好些年的养母,跟一个从会说话起就一直喊我哥哥的女娃子,她们要是死在这里,我这一辈子就没有好日子过了。
塞来玛一口气吃了三串烤羊肉,就欣慰地对云初道:“能不与大阿波起冲突就不要起冲突。”
最后,一人端着一碗说不上酸甜味道的绿蚁酒帮助云初考虑如何落户才能把这件事的利益做到最大化。
在写完最后一个字的时候,墨池里面的墨也加好用光,这很见云初对用墨量的掌控功夫。
羯斯噶笑着把口袋里的洋葱递给云初,没有回答关于比粟特勤的问题,既然已经投靠了比粟特勤,他基本上没有什么退路了。
就目前的局面而言,人家对他还是有戒心的。
“跟妈妈呀,妈妈就是这么跟羯斯噶叔叔说话的,羯斯噶叔叔的脸黑红黑红的,手上的奶疙瘩掉了都不知道。”
还有跟羯斯噶走的近的牧人也分走了几根,东西不多,也就尝个味道。
一只旱獭七八斤,烤熟之后三四斤,不一会功夫,就被她们母女吃得干干净净。
云初愣了一下,方正绝对不是在介绍他的上官,而是另有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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