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万字的“养老院日记”,让她收获一大批粉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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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呵呵笑道:“你如果是唐人,我迟早会知晓,你如果不是唐人,我迟早也会知道。
“走了,跟方正一起走的。”
五年前,我在白羊部看到你之后,发现你是我找到的人跟事情中最有意思的。
“如果不够,等一会再来拿,腾格尔喜欢吃我烤的羊肉,这是我的荣幸,也请大阿波尝尝我烹调出来的美味,也希望你家帐篷里的每一个人都喜欢。”
如果我是唐人,不论我是谁家的孩子,都会效忠自己的族群。”
一个戴着羊皮帽子提着裤子牵着一只大尾巴母羊的少年从山坳那边走过来,一边走,一边学狼叫,看样子,他跟那只羊真得很是恩爱。
灶台弄好之后,侯三就把煮饭的器具也一并送来了。
“我不去柘枝城,我的目标是龟兹城!”
这种感觉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只要跟老羊皮在一起,云初就有一种灵魂出窍的感觉,准确的说,他的灵魂似乎飞在半空中,如同一个旁观者一样观察他的肉体与老羊皮交流。
而方正这个王八蛋在执行的时候又继续宽松化,如此庞大的一个市场,一个月只收四千贯,再没有别的收费事项。
只要有大肥带领着,它们就会成群结队的过来……这个时候,云初只需要用一个皮口袋套住一只,再给别的旱獭一些食物,这群旱獭在大肥的带领下满意的离去,至于少了一两个同伴它们好像不在乎,也有可能是不识数。
云初匆匆的回到桑林地,好在侯三还在,只是这个家伙睡着了,还流淌着口水。
好在,娜哈这个孩子很健康,从生下来到现在,连病都没有生过,这不得不说傻孩子真的有天在照顾。
羯斯噶摇头道:“你不会说唐人的话,他们不会承认你是唐人的。”
“没有更好地办法了吗?我总觉得落一个隋人身份,对我以后的路不太好。”
方正一边喝酒,一边看云初在他的腿上施为,不喊痛,也不叫唤,就是低着头喝酒。像是在做一个很痛苦的决定。
大关令衙门就不缺少牛羊肉,所以,云初一整天都在弄牛肉干,羊肉干,跟牛油炒面。
我很担心,用不了多长时间,就会起冲突。
当然,这是一种高尚的说法,卑鄙的说法就是,云初想要回到大唐去了,这两个人都是他的累赘。
我问过老羊皮了,他说,这个名字是唐人的名字,他还说因为我是你的母亲,所以你会杀死跟我睡觉的男人。
这个过程说快不快,说慢不慢,变化的过程却坚定无比,直到被黑暗吞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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