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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里有地道?”何远山忍不住惊叫起来。
今天何远山已经把话说的非常通透了,云初想要户籍没问题,想要各种便利也没有问题,前提是他必须证明大关令衙门里的人都必须是一伙的。
他的工作其实一点都不邪恶。
云初惊讶于胡人的礼貌,很快就发现,这些在戈壁沙漠里经常扮演强盗的驼队尊敬的并不是他,而是他刚刚换上的这套唐人衣衫。
当然,把敌人的四肢砍下来,或者只砍掉三肢,看着一个肉咕噜在地上蠕动也很好看,只是这种时候不太多,因为唐人不许。
再者,君子不暴食,取用有度,你这样往死里吃,那里还有半分君子的风度。
就像野羊通过斗角来争夺交配权一样,这一套,在回纥部落里也同样盛行。
云初当然知道老羊皮在干什么,默默地跟着骆驼继续走,壮汉胯下的战马移动几步挡住了云初的去路。
胖子方正打开云初的头发,看到了左上脑附近那道可怕的疤痕,倒吸一口凉气道:“你娃能活下来实在是命大。”
云初也不回头,只是摆摆手,就离开了大关令衙门,这里是他在大唐世界里的第一份工作,虽然很短暂,却很温馨,很有纪念意义与参考意义。
信任别人这种事情,云初在很久很久以前就没有做过了。
“不能被他说的话吓住,没有人能知晓老子的来龙去脉……”
方正笑道:“再看看,时间长了,只要发现这是一个好娃子,我们网开一面也没有什么,总归是给我大唐弄回来了一个好孩子。
如果是在找不到柴火的草原上,云初还是能理解的,但是,这里是天山脚下,柴火并不是找不到。
在写完最后一个字的时候,墨池里面的墨也加好用光,这很见云初对用墨量的掌控功夫。
至于转圈研磨法自然适用于圆形砚台,方正书桌上的砚台就是一个圆形砚台。
一个不愿意留在原来部族的人,尤其是武士,可以选择的活命之道其实不多。
天亮的时候,云初就向方正建议,将龟兹城的商税提高到十税一。
与其说娜哈是塞来玛的女儿,还不如说娜哈是云初的孩子,毕竟,这个孩子从生下来基本上都是他在照料。
眯缝着眼睛瞅瞅拴在柱子上的枣红马,云初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你他娘的什么都略懂是吧?”何远山几人也从水渠里钻了出来。
云初一点都不喜欢这种被后来的读书人称之为坚韧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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