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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把这样的旱獭皮口袋静置半个小时,趁着这个时间在沙地上烧一堆火,往火里丢一些鹅卵石。
云初摇摇头道:“我不喜欢挨揍,还是这样好一些。”
云初摇摇头道:“我没有说过这句话,更没有什么心思重建龟兹城。
云初的唐刀虽然也是一把好刀,却还是达不到血不沾刃的程度,他蹲下来,在清凉的渠水中清洗唐刀上的血迹,血迹这东西用凉水洗很好洗干净,用热水,反倒不怎么容易清理掉血迹。
云初抓住刘雄粗壮的胳膊道:“我只是记不得以前的事情,不是变傻了。”
云初的袍子也不怎么新,相比娜哈的新袍子,他的袍子还显得比较旧,即便是这样,云初的袍子还能看到羊皮本来的皱纹,就连袖口的软羊毛也根根分明,不像娜哈的羊皮袄袖口上的羊毛已经结成毡片了。
片刻功夫,从外边又走进来两个同样彪悍的壮汉,只是没有方正那么肥硕。
方正带来了酒,还有传说中的超级美食——醋芹。
酷热的天气里,依旧有蒸汽冒出来,只是这些白气离开锅面,就消失了,白气消失了,浓郁的羊汤香味却会弥漫开来,钻进每一个人的心间。
美味的食物就是有这样的魅力,他可以让人的嘴回归本来面目,用来品尝美味的食物,而不是说一些让人感到不舒服的话语。
再说,人家已经很克制的在炫耀自家门庭了,只要姐姐足够多,皇帝成为自家姐夫的日子也就不远了。
一般的牧民人家一辈子才洗三次澡,云初家基本上三天就要洗一次,还必须每天洗脚!
之所以不认为他是隋人,完全是因为他脸上的笑容看起来和煦,行为却极为高傲的模样。
等了片刻,才要灌水,他的心却剧烈的疼痛起来,一截雪亮的刀尖从他胸口突兀的钻出来,并有一串血珠子顺着刀尖快速的流淌进清水里,来不及染红渠水,就被更多的清水给冲刷的干干净净。
云初同样瞅了一眼葛萨璐,小声道:“您放心,以后不会再起冲突了。”
天气燥热,同样居住在桑林里的方正等人早就脱得光溜溜的浸泡在水里。
牧人不可能有一个人数超过三千人的群体,一旦超过这个数目,在他们可以控制的范围内,没有足够的草场供他们养活这么多的牛羊,也就不可能养活更多的人。
云初瞅了一眼羯斯噶身上的伤痕,发现他应该死不掉就去整理自家的帐篷了。
云初在喂饱了娜哈之后,也拿了一条鱼慢慢的吃。
方正挠挠屁股,回头瞅瞅自己乱七八糟的书架以及堆成一堆的文牍,再拍拍脑袋,对云初道:“你先在我这里当书吏吧,你知道怎么当书吏吧?”
“这些人你怎么便宜处理掉了?这好像不太符合你平日的行为。”
用刀子刮掉烤焦的毛皮,一个黄澄澄的类似挂炉烤鸭的食物就出现在人们的面前。
【编辑:鲍美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