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讨好”,是礼貌还是过度社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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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气燥热,同样居住在桑林里的方正等人早就脱得光溜溜的浸泡在水里。
云初懒懒的道:“我还请你们几个人吃饭呢。”
“吃什么旱獭,那东西不干净!”
方正疑惑地道:“你刚才念的诗应该是好诗,莫说别人,就是我自己受到家书的时候,那一次不是看了又看,眼泪干了又干。
在这一点上,古今没有什么差别,官府首先是官吏们的府门,然后才是全天下的人的。
“其实你是部族里最有前途的小伙子,早就该给你配备一匹马了,就是葛萨璐不同意,他总是说你是恶魔的孩子,不配拥有一匹马。”
塞来玛想要进羯斯噶的帐篷,在这个小小的部落里已经算不上什么秘密了。
西域人生孩子的时候会死人,放牧的时候经常被狼叼走一两个,没有东西吃又会饿死一些,还会因为疾病,意外死掉一些……再加上死于战争斗殴的,好像永远都死不干净,永远都有人从犄角旮旯里冒出来,重新组成一个又一个的部族,一个又一个的王国。
可惜,只能在作战的时候有权力,没有战事的时候,他还是要听部族大阿波葛萨璐的。
就在何远山口干舌燥之时,一罐子清水从后面递过来,何远山回头发现是云初,就提起罐子痛饮一顿,用沙哑的嗓子道:“我以为你已经走了呢。”
不一会,就给自己开出来了一个大窗户,门楣也被斩掉了,还有时间用柔软的桑树条子给自己编织一个窗户,还给大门用桑条延伸了一段,这样,他就有了一个门。
这是一种本能反应,与人性无关,与感情无关,甚至与对错也没有关系。
锻炼了写作水平,还获得了无数府兵们的感谢,不过呢,这些人都不算什么好人,感谢人的方式就是上战场之后可以站在云初前面替他挡箭,没有一个人提起云初多少有些期待的润笔之资。
从那以后。
塞来玛吃惊的拍开云初的手激动地道:“你不是我的儿子,你是神的儿子!”
云初随随便便应付一下娜哈,又对塞来玛道:“这些天你就住在我屋子里。”
当云初用手叉子杀死了那头重达一百五十斤重的盘羊,浑身都是血的站在葛萨璐面前,即便是那个无耻的家伙,也不再提起带走娜哈的事情。
有些人看起来很面熟,应该就是龟兹城里的商人。
云初经常叹息自己前辈子没有赶在八项规定出台之前当官,那个时候当一个官,真的是一件非常美好的事情。
自从会走路,云初就开始学习如何不从羊背上掉下来,自从可以骑马,云初就一直在研究如何不从马背上掉下来,今天,这一身技能终于有了用武之地。
说罢,就径直朝街道尽头走了过去,在那里,矗立着一座破烂的官衙。
强大的威猛的回纥武士除非脑袋掉了,才会死亡,否则,别的事情都是小事情,如果可能的话,喝一点滚烫的热酒就能什么问题都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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