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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有旱獭朋友,有狼朋友,有羊朋友,甚至还有一匹老的快要走不动路的马朋友,就是没有一个回纥朋友。
六月初的龟兹城外,麦苗已经长起来,从城下一直延伸到大地的尽头。
天气燥热,同样居住在桑林里的方正等人早就脱得光溜溜的浸泡在水里。
这是一种奇妙的感觉,云初现在很享受这种感觉,哪怕这是一种错觉。
“我的小雄鹰,你准备好离开家出去翱翔了吗?”老羊皮冲着云初在笑。
给人写家信是一件非常有趣的事情,充分满足了云初的八卦欲望,同时也让他了解了唐人是如何处理家事的。
要做这样的决定,只能是都护府,或者刺史府,都护府户曹跟刺史府司户也做不了这么大的决定。
回纥人不吃鱼!
米满将拴羊的皮绳绑在腰上,高举着双手战战兢兢地经过云初的羊群。
云初用手抚摸了一下破败的城墙道:“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我们的大军才重新在城外修建军寨的?”
云初坚决的摇头道:“这是大关令的方略,与其余闲杂人等无关。”
只要跟老羊皮在一起,云初就有一种灵魂出窍的感觉,准确的说,他的灵魂似乎飞在半空中,如同一个旁观者一样观察他的肉体与老羊皮交流。
这两个人的感情,是云初在回纥部落看到的唯一一对比较符合他价值观的爱情。
骆驼是云初见识过的牲畜中最臭的一种,那种味道很难形容,假如将一泡稀屎撒上孜然,再添加一些松香最后放在太阳下曝晒,或许就能调和出骆驼身上的味道了。
震惊归震惊,羯斯噶想起唐人战旗飘飘,威风凛凛,杀气腾腾的军队,还是摇摇头道:“你会说唐人的话也没有用,最多是一个会说唐人话的回纥人!”
云初自然是不加理会的,他如今在大关令衙门混得风生水起的,已经不愿意跟老羊皮这样的人混在一起了。
可是呢,毒药也是真实存在的,这东西是一门精准的学问,只要吃了它,必然会产生中毒反应。
为了让自己跟方正这些坏人有所区别,云初决定利用自己书吏的身份去帮隔壁第九折冲府的府兵们写家书。
只要持之以恒,一定能把这个孩子从回纥人粗犷的生活习惯中解救出来。
在这片草原上,也只有老羊皮或许有门路让云初去他一直想去的唐人营地。
“你找到了,为何不与他们说话?
“要当唐人,那就要当一个纯纯粹粹的唐人,要当一个经得起别人检查的唐人,大唐建国已经二十五年了,我只有十三岁,这个时候,你说我是一个大隋的遗民,本身就有不臣之心在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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