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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次羯斯噶的表现很好,尽管屁股上被那匹叫做老王的狼咬了一口,他还是奋力的与狼周旋掩护塞来玛快跑,最后勇敢的光着屁股打跑了那只叫做老王的孤狼。
至于他说不清楚自己的故乡,经不起查验,这也不重要,他脑袋上有一道抓岩羊时候留下来的疤痕,很能说明问题——他失去了一段记忆。
羯斯噶皱眉道:“我有帐篷!牛皮的,大的!”
如果他不愿意投降,那就该立刻联系焉耆王阿那支一起抵抗唐军,就算会失败,也能被西域人称一声英雄。
“玄奘就出生在糜烂的大隋,尽管糜烂,那也是一个辉煌而灿烂的王朝,也是佛法大兴的时候。
不是说这些人都懈怠,而是说他们没有时间,没有那么多的精力去处理如此多的小事。
云初坚决的摇头道:“这是大关令的方略,与其余闲杂人等无关。”
砍突厥人的次数远比以前被突厥人砍的次数多了很多,砍铁勒部其余部族的次数也比以前多很多。
面对塞来玛莫名其妙的第六感,云初只好停下忙碌的双手道:“我都没有靠近过他们父子。”
羯斯噶非常兴奋,见到塞来玛跟娜哈就把她们母女紧紧地抱在怀里,嘴巴雨点般的落在娜哈的小脸上,惹得娜哈左躲右闪的。
“哈哈哈,小子,被老子的家伙吓着了吧?”刘雄的笑声放肆且邪恶。
婆润可汗在两年前派兵追捕过他,结果,一根狼毛都没有捉到。
好事做多了之后,就能让自己看起来没有那么坏。
用毛笔写字是老羊皮最早教给他的一项技能,如今,云初想想都觉得感慨。
“吃饱了饭,就要干事了。”老羊皮瞅着云初嘴角的米饭粒摇头笑了。
通过种种试探,羯斯噶获得了云初的认可,这个男人配的上塞来玛,也配当娜哈的父亲。
从这一刻起,自己终于可以回归故里了,可以去那个在牧人口中宛若天堂一般的大唐去看看。
老羊皮的行为以及话语很像传销,他描述的长安城更像是天堂而不是一座人间城市。
有了个人色彩的兵,一般就与国家这个大概念有些不相容,这一点很不好。
因为自从云初发现羯斯噶跟塞来玛两人总喜欢钻草丛之后,羯斯噶经历的所有苦难都跟云初有关,其中最凶险的一次就是在他们办事的时候,身边出现了一匹叫做老王的孤狼。
他偏偏选择了最糟糕的一条路,在焉耆王被杀之后才想起来抵抗,又在抵抗了一半的时候,选择了投降……唐军攻城的时候有死伤,这个时候,不屠城又能干什么呢?
这些年跟随老羊皮寻找出路的少年人基本上都死在了石国的战笼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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