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别!他研发的药,很多人“随身携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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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人部族因为胆小,历来喜欢靠近回纥王帐驻扎,所以,有外敌的时候,塞人部族就很有安全感,如果,有了内鬼,塞人就倒霉了。
老羊皮在龟兹城里居然有房,他不但有房,还有六个漂亮的不像话的胡姬伺候他,最过分的是,踏进那座算不上大的土墙院子之后,十几个穿着半身皮甲的武士都是趴在地上迎接他的。
塞来玛从来不跟云初提起她的过往,成为牧女之后,她脸上的笑容从来就没有消失过,她告诉儿子,现在过得生活就是她梦寐以求的日子。
枣红马还在,方正送给他表面挂着锡的金壶,金杯也在,墙上还挂着一张弓,箭囊里还有三十六枝羽箭。
有了个人色彩的兵,一般就与国家这个大概念有些不相容,这一点很不好。
塞来玛不止一次的面带桃红,气喘吁吁地从荒草堆里跑出来模样被云初见过,再等一会,羯斯噶就会一边系腰带一边从同一片荒草堆里出来。
很久很久以前,云初碰过的女子都是香喷喷的,哪怕是刚刚吃过烤羊肉,身上的味道依旧是香喷喷的。
云初进门的时候是一个流浪的人,出门的时候,他已经是龟兹镇大关令方正的书吏。
云初拱手道:“饭食不错。“
大锅里的羊肉已经煮的软烂,云初捞出煮好的羊肉放在一边晾凉,把骨头全部剃掉,又把肉切成片,让清亮亮的羊汤继续沸腾。
男人们光着腚一起洗过澡之后,紧张的关系总会莫名其妙的缓和下来。
没错,准确地说,凡是居住在这个帐篷里的人都是属于云初一个人的,包括塞来玛跟娜哈。
一大碗蒲公英茶被云初强迫灌进这对母女的肚子之后,她们这才从美食光环中突围出来。
这两人进来也不说话,仔细打量着随从摆放在地上的属于云初的东西。
塞来玛的筷子运用得非常熟练,她甚至不怕滚烫的旱獭肉,从云初切开旱獭之后,她手里的筷子就没有停止过。
随从走了,屋子里顿时就安静下来,胖子方正来回踱步,看样子,他觉得云初丢给他的问题很棘手。
娜哈自然会帮助母亲,所以,这个小家伙最近学会了翻白眼跟吐口水。
尤其是云初烧的旱獭,早就被有幸品尝过的牧人们赞颂为只有神才配享用的美食。
云初用手抚摸了一下破败的城墙道:“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我们的大军才重新在城外修建军寨的?”
一个戴着羊皮帽子提着裤子牵着一只大尾巴母羊的少年从山坳那边走过来,一边走,一边学狼叫,看样子,他跟那只羊真得很是恩爱。
这个时候,就不用进去难为方正了。
塞来玛抱着娜哈沉沉入睡,云初瞪着眼睛瞅着天山上的明月睡不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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