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张”成为“这英”:一个“打工人”的“发疯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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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来衡量了一下活得时间长,跟活得舒心却时间短,最后,还是觉得人活着开心是最重要的。”
面对哥哥阴郁的目光,娜哈赶紧用油光锃亮的皮袍袖子擦擦鼻子,再一次露出她古怪而谄媚的笑容。
往墙上贴的时候,要大小一致,整齐好看。
这让人不得不赞叹生命之顽强。
部族里的人都知道云初有朝一日一定会杀了葛萨璐的,他们说的非常肯定。
这个时候,普通的牧民家庭就没有资格养育这个美丽的孩子了,会被部族中管事阿波把美丽的女孩子从家里带出来,送给比他地位高的埃金老爷。
只要男人足够强悍,雄性激素足够充足,能找来足够多的食物养活众多的女人,就能创造出一个人创造一个种族的神话!
“目标是哪里?”
很快,云初就磨出来了一汪浓墨,他没有立刻动笔,而是轻轻地嗅着墨香。
云初回头看看时时刻刻注视着汤锅的门子,马夫,更夫点头道:“确实如此。”
今天的天气非常的晴朗,云初一大早就煮好了羊奶,准备好了糌粑跟酥油,等到太阳彻底的露头的时候,也没有等到塞来玛跟娜哈。
一天打一顿娜哈,这是云初给自己制定的规矩,否则总是调皮犯错的娜哈,一整天都会处在哭泣状态中。
方正挠挠屁股,回头瞅瞅自己乱七八糟的书架以及堆成一堆的文牍,再拍拍脑袋,对云初道:“你先在我这里当书吏吧,你知道怎么当书吏吧?”
这家伙的这套官服明显是从关内送过来的,因为西域没办法给他炮制出这样一身官服的,时过境迁,脱离军队的武士会在极短的时间里变得肥胖,这个因素估计是制作官服给他的人没有预料到的。
我听说那个时候有绝世的猛将,超卓的儒者,欣赏不完的歌舞,有四时不谢的琼花。”
斧柄足足有两米长,斧脑位置还突兀的冒出来一柄一尺长的尖刺锈迹斑斑的。
下雨,牧人也是不会害怕的,雨水最多打湿皮袍的外层,只要肯多活动,死不了。
没了!”
只要培育出这种思考模式,一个人的一生,就相当于过了两遍,而人生的境界也会提高一到两个档次。
六月初的龟兹城外,麦苗已经长起来,从城下一直延伸到大地的尽头。
云初的眉头才皱起来,羯斯噶就已经驱马过来了,对于娜哈骑在云初脖子上的放肆行为他似乎乐见其成,只是一把将塞来玛提到马背上,放在自己怀里,笑呵呵的对云初道:“带娜哈去耍吧。”
云初瞅瞅正在远处观望的葛萨璐的儿子勐撒卡,摇摇头道:“我现在挺好的,以后有自己的想法,倒是你,羯斯噶,你要小心,我听说比粟一直对他父亲婆润很不满,他可能不是婆润可汗选定的下一任可汗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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