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峯:抛开杂念 对得起自己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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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将一套漂亮的金壶,金杯弄成锡的,多少有些锦衣夜行的味道。
云初笑道:“我本身就是一个唐人。”
结果,魏征醋芹照吃,该说的话,该做的事情一点都不少做。
“你要去流浪?”塞来玛忍不住吸了一口凉气。
老羊皮抬头看着天,似乎陷入了回忆之中,过了一阵子才收回放逐青天的目光,看着云初认真的道:“我与玄奘过瀚海之时遇到了一座孤独的山峰,我们爬到山峰上休憩的时候,玄奘依靠的一块石头裂开了,里面盘坐着一个僧人。
云初也是这么认为的……他觉得从老羊皮这里学到的东西对他来说非常的重要,尤其是说长安官话,用毛笔写唐人文字,学习唐人的礼仪……
云初的餐桌上不能仅仅有塞来玛,娜哈,牛羊,牧场,还应该有更多更多的东西。
药材他认识其中的雪莲,甘草,黄芪,矿石粉末,他认识其中的小升丹,跟雄黄粉,其余的一些颜色湛蓝,或者玫红,或者乌青的粉末他就不认识了。
不管是谁跟着玄奘和尚在西域,在天竺,同呼吸共命运一般的朝夕相处了十七年之后,都会成为一个和尚的。
其中,最牛逼的一个疑问就是质疑皇权的独特性,以及唯一性。
方正还想着晚上继续吃羊肉汤面,云初却没有给他们继续做的心思。
眼看着日头渐渐升起,云初让侯三看好这些文书,自己匆匆的回到桑林准备做饭了。
听方正这样说,云初松了一口气,把两份文书归档之后,就离炭火一般灼热的方正远远地靠在门口道:“这就是说,要用城里的这些胡人当劳工喽?”
十三年,十三年,整整十三年啊……仅仅比苏武留胡的时间短了那么区区六年……他终于见到了自己朝思暮想的白米饭!
“可是,十三岁的回纥人已经是男子汉了,可以找女人,可以打仗,可以放牧,可以有自己的帐篷了。”
云初惊讶于胡人的礼貌,很快就发现,这些在戈壁沙漠里经常扮演强盗的驼队尊敬的并不是他,而是他刚刚换上的这套唐人衣衫。
云初摇摇头道:“我们之间的关系不错,却没有好到同生共死的地步。
这是一个将要出一个英雄的局面。
昨夜的谈话虽然短暂,却已经达成了共识。
云初放下手中吃了一半的鱼笑嘻嘻的对塞来玛道:“我是你的儿子,不是魔鬼,更不是魔鬼的儿子。
路上从大肥那里弄到了两只旱獭,敲死之后就挑在一根棍子上,假装是昨夜捕获的猎物。
眼看着日头渐渐升起,云初让侯三看好这些文书,自己匆匆的回到桑林准备做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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