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访完这三起命案,我对犯罪与人性有了新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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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
这个老家伙就不是一个省油的灯,当初追随太宗皇帝征高句丽,负责护卫大军左翼,他用了整整两年时间,几乎把黑水靺鞨胡人给杀光了。
一个帐篷里同时躺着两具尸体,葛萨璐的亲戚们就多了一重麻烦,需要再骑着马绕着帐篷跑七圈,再找一个跟两个死人最亲近的人掀开门帘子,顺便在脸上划两刀。
谁说胡人就随意浪费粮食了?至少他没见过,塞来玛啃过的骨头狗都不吃,娜哈吃旱獭的时候,连掉在羊皮上的肉渣子都不放过,甚至会趴下去舔羊皮上残存的旱獭油脂。
这一套云初以前就运用的炉火纯青,要不然也不会才二十八岁的年龄就获得重用。
至于别的种族,比如回纥人,虽然同样是黑头发,却没有一个人认为他会是回纥人,甚至觉得起了这样的心思都是对唐人的不敬。
羯斯噶直到离开都没有跟云初谈起让塞来玛跟娜哈进入他帐篷的事情。
我很担心,用不了多长时间,就会起冲突。
说完话,就准备牵着马让开道路,示意这位粗糙的胖子先行。
最近,老羊皮应该忍耐不住了,事实上,三年前,老羊皮就希望云初跟他走。
拿了人家的投资,就要有回报的准备,这一点云初清楚。
汤锅表面的油封住了汤的热气,虽然没有滚开,但是,面条刚刚掉进锅里,马上就漂浮起来。
读书人,会写字的人,还能写一手好字的人则是龟兹镇凤毛麟角一般的存在。
有这两个基础存在,云初就认为自己这一遭已经立于不败之地。
回到自家帐篷之后,生活还要继续,云初继续编织着马鞭,塞来玛继续纺着羊毛,娜哈自然百无聊赖的在帐篷口永无休止的玩耍自己的白石头。
在龟兹镇,会武功的人非常多的,隔壁的第九折冲府随便抓出来一个蠢货,就有杀虎博熊的胆量。当然,他们只是敢,至于是人胜利还是老虎,熊胜利那就只有天知道了。
云初见羊肉串烤得差不多了,就取下两根递给了娜哈跟塞来玛先吃。
塞来玛很害怕云初又跟这个不要脸的少年起冲突,以前的时候,只要自家吃好吃的东西,勐撒卡都会不要脸地跑过来以他父亲的名义讨要。
不当一回回纥人,是没有办法理解回纥人对于旱獭肉的热爱的。
“这里的人也养蚕吗?”
“不能被他说的话吓住,没有人能知晓老子的来龙去脉……”
云初用不解的目光瞅着老羊皮,很久很久以前啊,云初遇见过崇洋媚外的人,没想到,他会在龟兹城下遇到同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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