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峯:抛开杂念 对得起自己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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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到了龟兹城,喜怒无常的老羊皮终于表现出来了一点愉快的模样。
方正大笑道:“我像你这个年纪的时候,从没有一刻消停过,走马,斗鸡,狩猎,关扑,殴打先生,欺负小姑娘,整天不是在挨揍的路上,就是在挨揍。”
羯斯噶按住准备起身揍勐撒卡的云初道:“雏鹰会被乌鸦笑话,也会被麻雀戏弄,云初,再等等,等你彻底长成雄鹰,那时候你会发现,无论是乌鸦还是麻雀都不值得你张一张翅膀!”
就连牧民们已经吃了几千年的牛羊肉,也是云初家制作出来的最好吃!
这种感觉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然后,性情淑均的云初就进入了他的视线,他不想让这个与他极度相似的孩子再过与他同样痛苦地人生。
有多情的胡姬摸过他的脸,他也不恼怒,只是红着脸接过胡姬拿给他的桑葚。
对于刚刚升官发财的羯斯噶对他的态度,云初还是接受的。
羯斯噶的身份似乎有了很大的变化,跟塞来玛跟娜哈亲昵完毕之后,朝那些全副武装的闲汉们招呼一声,就骑马走了,从他们离去的方向来看,应该是去可汗居住的王庭。
云初抱着包袱再一次愣住了,他发誓,在所有胡人中,绝对找不出一个比他更爱干净的人了。
“问题是只有坏人才能真正保护你跟娜哈。”
云初笑道:“你说我就是那个有意思?”
读书人,会写字的人,还能写一手好字的人则是龟兹镇凤毛麟角一般的存在。
这个过程说快不快,说慢不慢,变化的过程却坚定无比,直到被黑暗吞没。
龟兹城里最赚钱的人口买卖,皮毛买卖,牲口买卖,以及粮食买卖都被牢牢地掌握在唐人的手中。
羯斯噶是回纥人的土屯,意思是战士队长,可以领一百个回纥骑兵。
娜哈年纪这么小,却能长得如此胖,跟吃这种鱼有着很大很大的关系。
羯斯噶提着一根大羊腿匆匆地过来了。
“云初你把这身衣衫换掉吧!”
云初想要回归大唐,首先就要完成身份转换,从一个回纥人变成一个真正的唐人,仅仅是这一关,就难如登天,太宗皇帝自己不是纯粹的汉人,却把唐人的标准定的极高,由番入汉绝对不是仅凭一张汉人的脸就能办到的。
侯三很想回答云初的问话,只是心痛的厉害,抽光了他所有的力气,水罐掉进渠水里,随即,他的身体也倒进渠水里,载沉载浮的随着水流走远了。
一个人,一个家族创造一个族群,一个国家,在这里并不是一个遥不可及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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