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批外企退出,在印度做生意太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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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了,云初学习的速度很快,甚至远远超越了老羊皮的期望。
跑在最前边的战马脖子底下悬挂着好几颗人头,看不清人头的左耳朵还在不在。
这件官服明显太小,有些不合身,穿在这个胖子身上紧绷绷的,把整个人勒的跟蚕一样,有好几道凸起。
羯斯噶是真的很喜欢塞来玛,为了塞来玛他甚至可以不要自己的生命。
帮人写信报平安自然是好事,云初最在乎的却是信的内容。
连女人都如此的有冒险精神,这样的一个族群哪里会缺少什么冒险精神。
左手边的兵曹冷笑道:“没有过所,就突然出现在我龟兹镇,不是罪囚都是罪囚。”
说罢就朝坐在正中间的方正拱手道:“关令,求按照罪囚处理便是,如此,没有后患。”
总体上,这是一群希望相互壮胆,又不愿意别人过多干涉他的一群人组成的部族,只要有分裂的机会,他们会毫不犹豫的选择背叛。
不但如此,他们要的牛群颜色必须是一种颜色,羊的颜色也必须是一种,像云初家的黑眼窝公羊,就不能入选。
云初愣了一下道:“咦?我们是官府,不是府兵,怎么也要打仗吗?”
黑线越来越粗,紧接着大地就震动起,军寨上也响起了苍凉的号角声。
那一次羯斯噶的表现很好,尽管屁股上被那匹叫做老王的狼咬了一口,他还是奋力的与狼周旋掩护塞来玛快跑,最后勇敢的光着屁股打跑了那只叫做老王的孤狼。
他曾经受过的精密教育告诉他,挑战战笼,是最不合适他的一种发家方式。
云初接过洋葱,这是两枚红皮洋葱,很珍贵,是远方的驼队从大小勃律国那边带过来的,应该是比粟特勤赏赐给羯斯噶的。
脑子是个好东西,一个一千三百多年以后的人跑到大唐永徽二年,为了发家致富过上好日子,抛弃自己的脑子不用,偏偏要去跟人家比蛮力,这是何等愚蠢的行为啊。
你八岁的时候给萨拉本的马喂了一些红石头泡的水,那匹马没过几天就死了,就因为萨拉本喝醉了打我。
塞人的策略则是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加入,塞人可以是匈奴人,可以是突厥人,当然也可以是铁勒人,如果不是昭武九姓的那些国家过于遥远,塞人们其实也讨论过加入他们的话题。
云初的大唐长安官话就是跟老羊皮学的,毛笔字也是跟老羊皮学的,甚至跟着老羊皮学会了大唐人繁琐的礼仪,还对大唐的山川风貌了如指掌。
面对保持沉默的云初,胖子方正对随从吩咐道:“请兵曹跟壶正两位过来。”
跟那一天一样,草蜢湖这边非常的安静祥和,部族营地那边却厮杀的如火如荼。
因为这条晋升之路是留给大唐白丁们的!官员子嗣还有另外一套晋升方略——荐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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