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近四十,选择考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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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云初用手叉子杀死了那头重达一百五十斤重的盘羊,浑身都是血的站在葛萨璐面前,即便是那个无耻的家伙,也不再提起带走娜哈的事情。

强大的威猛的回纥武士除非脑袋掉了,才会死亡,否则,别的事情都是小事情,如果可能的话,喝一点滚烫的热酒就能什么问题都没有了。

这一点上,云初与别的回纥少年有着很大的区别,云初喜欢公羊的勇猛,彪悍,力气大可以驮东西,其余的回纥少年却把一腔爱意奉献给了羊群中屁股最丰满,走路姿势最妖娆的母羊。

云初进门的时候是一个流浪的人,出门的时候,他已经是龟兹镇大关令方正的书吏。

云初不想听到回纥人被恼怒的唐军将领抽鞭子发出的惨叫声,就主动捂住了耳朵。

只要云初去牧羊,它就会出现在云初的周围,还会引诱别的旱獭过来,供云初抓住烧着吃。

云初笑着摇头道:“这样做,刚刚繁华起来的龟兹城将再一次变成荒城。”

塞来玛微微点一下头,愉快地看着云初道:“你觉得羯斯噶是一个好人吗?”

云初自然是不加理会的,他如今在大关令衙门混得风生水起的,已经不愿意跟老羊皮这样的人混在一起了。

虽然瘦小,这个家伙身上的毛发很重,尤其是脸上的胡须在肆意的疯长,导致他的那张小脸上,唯一能引人注目的就是那双清澈如水的眼睛。

等了片刻,才要灌水,他的心却剧烈的疼痛起来,一截雪亮的刀尖从他胸口突兀的钻出来,并有一串血珠子顺着刀尖快速的流淌进清水里,来不及染红渠水,就被更多的清水给冲刷的干干净净。

云初坚决的摇头道:“我宁愿当活着的乞丐,也不愿意当死去的贵人。”

部族里的人都知道云初有朝一日一定会杀了葛萨璐的,他们说的非常肯定。

好了,这个故事你已经说过无数遍了。”

这个时候,再说云初是罪囚,是异族人,别说其他人不相信,就连方正自己都不信。

回纥骑兵就是这么勇猛!

老羊皮懒懒的道:“我们有更加重要的事情要去做,没时间把这些漂亮的小伙子们卖一个更好地价钱。”

云初喃喃自语着走进了大关令的官衙。

这简直就是一件天理难容的事情,更是官府不作为的铁证!(要知道,在后世,一个小破作家写个破书,卖点破版权,都会被征收四成的税,次年六月三十日之前还他娘的要补税……没天理啊。)

听母亲说,这是被唐军揍过七八次,砍死过很多很多族人,就连可汗的脑袋也被唐人带回长安展览之后,回纥人才有幸成为唐军的仆从的。

既然云初自己没办法证明自己就是唐人,那就只好把鉴定自己是不是唐人的任务交给官府。

“我第一次遇见你的时候你正好八岁,已经过去五年的时光了,我也教导你五年,可以很肯定的告诉你,你这一身的本事小雄鹰,相信我,你应该去长安,而不是继续留在西域这个烂泥塘里拖着尾巴弄得满身污秽。

【编辑:鲍美利】

发布于:永靖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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