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张”成为“这英”:一个“打工人”的“发疯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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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举着大斧开干。
云初忙着干活的时候,娜哈玩腻了白石头,就不断地往云初的背上爬,她喜欢往哥哥的耳朵眼里吹气,更喜欢用她缺少了两颗牙的嘴巴咬哥哥的后脖颈子。
带云初过来的随从终于换掉了那张死人脸,开始有了一些温情跟善意。
两个几乎一样肥壮的家伙重重地撞在一起,娜哈明显以身高优势取胜,双手勒住旱獭的脖子,焦急地对云初大喊:“哥哥,快点烧火。”
云初的袍子也不怎么新,相比娜哈的新袍子,他的袍子还显得比较旧,即便是这样,云初的袍子还能看到羊皮本来的皱纹,就连袖口的软羊毛也根根分明,不像娜哈的羊皮袄袖口上的羊毛已经结成毡片了。
冥王麾下龙骑侯执事
云初抓住刘雄粗壮的胳膊道:“我只是记不得以前的事情,不是变傻了。”
他很享受这种来自市井的嘈杂,牵着马,闭着眼睛享受了片刻,天山脚下的塞人部落实在是太安静了。
他自称走遍了整个西域各国,甚至陪伴一个叫做玄奘的和尚去过一个叫做天竺的国家。
方正一群人吃的唏哩呼噜的,好像锅里的东西是难得的美味,只有云初一个人瞅着面前的饭碗长吁短叹。
云初皱着眉头看着方正垃圾堆一般的文牍跟文书,叹口气道:“太乱了,这是对文字的不敬,也是对职事的不敬。”
队伍中步行的女人们很是活泼,这跟她们将要有一个新的生活起点有关。
云初家的大尾巴羊是整个部族赫赫有名的产羔母羊,只有他们家的母羊,才具有诞生出合格羊羔的优美体型,以及丰富的产羔经验!
刘雄在一边笑呵呵的道:“我倒是不怀疑他是罪囚,或者罪囚之子,只要是罪囚,西域这么大,他们不会刻意的跟我们打交道。”
“你知道要帮多少人写家书,你能忙的过来吗?”
云初瞅着刘雄光溜溜的身子把脑袋又转了一个方向道:“略懂,略懂!”
所以,不如让阿史那贺鲁自己把这一千五百里的路走完,最好让他们的人聚合在一起,好让武侯大将军一鼓而灭。
“给我五百个铜钱,这东西就归你了。”
隋人就只能干一些倒买倒卖的玉石生意,香料生意,以及金属制成品,当然,干这些生意的隋人大多跟唐军将领们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这是一种奇妙的感觉,云初现在很享受这种感觉,哪怕这是一种错觉。
她想扑上来,只是云初那一身整齐的唐人官服让她生生的止住了脚步。
塞来玛想要进羯斯噶的帐篷,在这个小小的部落里已经算不上什么秘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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