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刮刮乐到办公室种香蕉,年轻人宠起了“情绪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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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或许就是这片大地上最大的一片人为景观,至于残破的龟兹城在这么大的一片麦田面前,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你是一只雄鹰,该到离开巢穴振翅飞翔的时候了,小小的部落容不下你这样的英雄。”
尽管老羊皮说的话还没有得到云初的印证,这并不妨碍老羊皮是一位见多识广的智者。
刘雄吞咽一口口水,见云初依旧面无表情的往锅里扯着面条,那根黄龙一般的面条,像是活过来一般,从陶瓮里随着云初的手起舞,最后一头扎进汤锅里。
如此漫长的时光,没有给让他学会仁爱,只是让他从一个婴儿角度看够了这个世界的丑恶。
云初去不远处的小山上去砍柴了。
云初呆滞的道:“书上说:天子即天之元子,天是人格化的自然界,被认为是宇宙最高的主宰,世间万物都是天地孕育的后代。
冥王麾下龙骑侯执事
云初大醉三天,醒来之后,就看到了大地之子雕塑,那个孩子孤独的趴在荒凉的大地上,以天作被。
我想啊,以玄奘法师的慈悲,他一定会收留你,保护你,并且保证让你在大唐的国度过上你想过的日子。”
何远山冷声道:“你还不是唐人呢,论什么君子,奴隶!”
云初在这个世界第一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回纥人就是唐军的仆从。
从老羊皮这种人的视角来看,这样的帝王确实很不错,把日子过的舒坦,自在且幸福。
“你这么老,跑不快,会被突厥人追上杀掉。”
“我在等你来。”云初收好刷子,把身体站的笔直。
何远山忧虑的看了云初一眼,就离开了方正的衙门。
漫长的婴儿时光,让他只能进行漫长的思考,漫长的等待。
在官衙里,方正就不再是某某人的小舅子,云初也不再是某个食神下凡,一个是大关令,一个是书吏,都把自己的位置摆的正正的。
事实上,就方正这种在龟兹边缘之地当小官的人,是没有资格使用加香墨条的,云初之所以会如此痴迷,完全是因为他再一次接触到了文明。
西域之地从来没有过片刻的安宁,这里总是在打仗,也总有打不完的仗。
骆驼是云初见识过的牲畜中最臭的一种,那种味道很难形容,假如将一泡稀屎撒上孜然,再添加一些松香最后放在太阳下曝晒,或许就能调和出骆驼身上的味道了。
大唐军队中的识字率还是不差的,一百人至少有两个会写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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