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者3》开启致敬“群星闪耀时”的文化遨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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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种奇妙的感觉,云初现在很享受这种感觉,哪怕这是一种错觉。
羯斯噶是回纥人的土屯,意思是战士队长,可以领一百个回纥骑兵。
云初八岁的时候就被老羊皮一眼看中,他想让云初跟他走,将他早就准备好的话术,翻过来覆过去的说了两遍,都不能打动云初那颗坚定的心。
他很想拜老羊皮为老师,可惜,老羊皮一直不答应。
方正走的时候给云初留下来了一些澡豆,这东西其实是绿豆粉跟药材混合之后的产物。
就在那个僧人又要进入寂灭的时候,他又睁开了眼睛,瞅着不远处的龟兹道:有意思,有意思,太有意思了。
云初在天山有不少的好朋友,只不过,这些好朋友都是野兽,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谁让他跟回纥人相处的时间越长,就越是喜欢跟野**朋友。
有云初珠玉在前,娜哈有找奶羊的习惯,塞来玛就觉得算不得一件事情。
云初没有睡,侯三烧好了热水,他匆匆的洗掉了一身的汗水,点亮矮几上的油灯,准备把自己没有看完的文书继续看完。
在她们眼中,不鼻青脸肿,不鼻血长流的男人就不配跟她们母女两一起生活!!!
塞来玛看到云初的第一刻,就用手捂住了嘴巴,眼泪却如同泉水一般涌出来。
这简直就是一件天理难容的事情,更是官府不作为的铁证!(要知道,在后世,一个小破作家写个破书,卖点破版权,都会被征收四成的税,次年六月三十日之前还他娘的要补税……没天理啊。)
很久以前就不把云初当孩子看的羯斯噶摇摇头。
“眼睛里进沙子了。”
亡国之人的隋人在龟兹城里谨小慎微,绝对不会培育出这样出彩且自信的子弟。
唐人是吝啬鬼!
龟兹这里的雪山水冰凉刺骨……
“好多年都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小后生了。”一阵唐音突兀的钻进了云初的耳朵。
羯斯噶的身份似乎有了很大的变化,跟塞来玛跟娜哈亲昵完毕之后,朝那些全副武装的闲汉们招呼一声,就骑马走了,从他们离去的方向来看,应该是去可汗居住的王庭。
就这样,你还不放过他,继续把那种添加了蜜糖的水让他的儿子喂给他喝,整整喝了六天。
云初心不在焉地道:“你只要确定进羯斯噶的帐篷就好,其余的事情我来做。”
一头肥壮的旱獭连滚带爬地从草坡上跑下来,娜哈则第一时间从云初的背上跳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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