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代“网瘾少年”,长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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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的融入唐人的速度够快,就以仆人的名义带我去长安,如果你融入唐人的速度慢,那就带着我的骨灰去长安,并亲手把我的骨灰送到玄奘的面前。”
娜哈炮弹一般的冲进云初的怀里,同时还发出了撕心裂肺的哭喊声。
至于他说不清楚自己的故乡,经不起查验,这也不重要,他脑袋上有一道抓岩羊时候留下来的疤痕,很能说明问题——他失去了一段记忆。
云初当然没有磕头致谢,他看着裴东风的眼睛道:“我没打算用命去换一袭青衫,青衫这东西活人穿上才有意义,死掉之后,穿什么衣服都是白搭。”
云初盯着羯斯噶的眼睛看了好一阵子才低下头瞅着火塘里的火光久久不吭声。
塞人族好像很满意,塞来玛她们也好像非常地满意,于是,塞人的生活习惯在迅速地向回纥人的生活习惯靠近。
最靠谱的一个活命方式就是去当马贼,依靠劫掠普通牧人以及商队,骆驼队活命。
这虽然是他第一次真正意义上与唐人进行的一场正面交锋,他却信心满满。
这只旱獭被娜哈勒住脖子挣扎了几下就不动了,原本肥壮的身体自由垂落,就显得有些瘦长。
毫无疑问,云初跟羯斯噶就是后者!
如果说部族里漂亮的小姑娘总是属于可汗,那么,部族里面最好的小伙子就属于少年人的引路者——老羊皮。
只可惜人微言轻,人家不听!
“事实上,老虎崽子也可以吃狗的奶水长大,这一点你太偏颇了。”
“云……”
问题是,你真的想这么干?据我所知,没有一个真正的读书人愿意干这事。”
塞来玛想要进羯斯噶的帐篷,在这个小小的部落里已经算不上什么秘密了。
毕竟,每当一位大唐公主抵达部族之后,可汗们的可敦以及王子,特勤一类的亲人就会死一大片,而且都是莫名其妙死掉的。
裴东风回头看一眼悄无声息的房间,点点头道:“嗯,既然你这么说,我就当是方正出的主意。
老羊皮摇头道:“我们是戈壁上的旱獭,最好生活在地底下,不要在地面上久留,否则,雄鹰会杀死旱獭。”
侯三手里握着金沙一脸的惊喜,连忙道:“我本就是别人抛弃的家奴,说我是奴隶人一点错都没有。”
从面貌凶恶的刘雄口中说出来,他只觉得这是一个下流的玩笑,转过头就忘记了。
“一个官员不好好的对待自己的职事,这样做迟早会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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