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军“尼米兹”号与“马金岛”号编队在南海联合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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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云初珠玉在前,娜哈有找奶羊的习惯,塞来玛就觉得算不得一件事情。
短短三天时间,龟兹城里的人都知道城里来了一个干净而又漂亮的唐人少年郎。
“不是你想的那样,我们就是去杀一下葛璐萨剩余的儿子,以及他的爪牙。”
推进——砍死——丢标志——推进——砍死——敌人死光,逃跑——取标志——割左耳朵——串耳朵——搜刮钱财——回营地,这就是唐军标准的作战流程,毫无趣味可言。回纥人就不一样了,他们会骑着马嗷嗷叫着杀向敌军,把敌人砍死之后,就从马上跳下来,砍下敌人的首级挂在马脖子下边,顺便拿走敌人尸体上任何有用的东西,再骑上马,马脖子底下的人头乱晃着继续杀敌……直到敌人崩溃,或者自家崩溃,被别人用同样的方式收割。
“昨天的战场上,我杀了一个突厥人,别用那种眼光看我,真的是我杀死的,不是捡唐人剩下不要的脑袋。
一个人,一个家族创造一个族群,一个国家,在这里并不是一个遥不可及的事情。
谁说胡人就随意浪费粮食了?至少他没见过,塞来玛啃过的骨头狗都不吃,娜哈吃旱獭的时候,连掉在羊皮上的肉渣子都不放过,甚至会趴下去舔羊皮上残存的旱獭油脂。
“羯斯噶应该不会出事。”
“他们身上的味道不对。”云初瞅着方正理所当然的道。
“那么,这座城到底是是谁说了算?”
“云初,带我去长安吧。”
羯斯噶端起木碗喝了一口苦涩的蒲公英茶低声道:“这就是我要对你说的事情,今晚……”
云初点头道:“我怕去的晚了旱獭不在家。”
面对一群裸男,云初只好把目光瞅向星空,他实在没有想到自己还有被千夫所指的一天。
长安城只适合出现在梦里,睡醒之后,眼前依旧是万年不变的雪山跟草原。
“云初!我没有碰你的羊!”
如此,才能达成你的目的。
娜哈炮弹一般的冲进云初的怀里,同时还发出了撕心裂肺的哭喊声。
云初在白羊部就像黑夜中的月光,乌云中的闪电一般的存在,老羊皮自然不会放过他。
何远山等人只能站在一边呆滞的看着方正吃饭,云初条才下锅,方正已经吃完了上一根。
现在,有人给了他一个新的答案。
云初背着娜哈回头再看一眼白雪皑皑的天山,这样的景致他已经看了13年,就算是再好的景色也看得有些腻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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