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者3》开启致敬“群星闪耀时”的文化遨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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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我,是腾格尔看上他们父子俩了,召唤他们去了天国。”这种事云初打死都不会承认的。
方正眼角泛着泪花冲着云初的背影道:“我真的不是胆小鬼啊,是我娘……”
对于挡箭这件事的可行性,云初极度怀疑,最后还是哈哈一笑了之。
说起来很惨,回纥人游牧了好多好多年,却连编织牛皮绳这样的事情都做不好。
如果他不愿意投降,那就该立刻联系焉耆王阿那支一起抵抗唐军,就算会失败,也能被西域人称一声英雄。
壮汉笑道:“你总是把最好的都藏起来。”
回纥人对于药物的认知还处在蒙昧期,回纥人只要生病了,第一个到场的绝对是据说有飞沙走石力量的巫婆。
子曰:“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
云初的瞳孔忍不住收缩一下,马上又平复了自己的心境笑道:“为什么是我呢?”
云初的袍子也不怎么新,相比娜哈的新袍子,他的袍子还显得比较旧,即便是这样,云初的袍子还能看到羊皮本来的皱纹,就连袖口的软羊毛也根根分明,不像娜哈的羊皮袄袖口上的羊毛已经结成毡片了。
云初粗暴地将娜哈丢到后背上,拍拍身边的黑眼窝公羊。
她想扑上来,只是云初那一身整齐的唐人官服让她生生的止住了脚步。
大唐军队中的识字率还是不差的,一百人至少有两个会写字的。
之所以会有这么长的名字,完全是因为有着栗色头发,绿色眼珠的塞人谁都打不过。
这简直就是一件天理难容的事情,更是官府不作为的铁证!(要知道,在后世,一个小破作家写个破书,卖点破版权,都会被征收四成的税,次年六月三十日之前还他娘的要补税……没天理啊。)
云初把家里所有披在身上的取暖物都披在塞来玛的身上,小小的娜哈则藏身在塞来玛的袍子里。
来到了龟兹城,喜怒无常的老羊皮终于表现出来了一点愉快的模样。
有了个人色彩的兵,一般就与国家这个大概念有些不相容,这一点很不好。
“唐人就该穿唐人的衣衫看起来才好看,你穿皮衣一点都不彪悍,不好看。”
兵曹刘雄道:“除长安,万年两县之人多黑齿!”
书吏掌固的差事就是负责管理文书仓库!这是一个非常纯粹的文职岗位,不用出去打仗,据说这是方正临走前仔细托付过何远山才有这个结果的。
这一定是有原因的,云初决定记住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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