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支行行长“群演”的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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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在最前边的战马脖子底下悬挂着好几颗人头,看不清人头的左耳朵还在不在。
接连十天,云初把自己埋在了文书堆里,日以继日的研究他能看到的所有文书。
方正官衙里的毛笔也不好,老是掉毛,云初从笔锋处抽掉两根掉出来的毛,在墨池中润润笔,就提笔写字。
以上思考,全在电光火石之间。
跟一般的回纥人烧烤跟炖煮旱獭肉不同,云初有自己独特的烹调方式。
用了半个时辰,三锅水,终于把这个脏孩子给洗出来了,穿上老羊皮给云初准备的红肚兜,唇红齿白的真的很可爱。
羯斯噶不知道什么时候走的,走的时候云初还在沉思,只有塞来玛跟着他出去了。
如今的龟兹城,就是一个巨大的工地,到处都人满为患,昔日残破的城墙已经完全被修建起来了,至少,在表面上是这样,昔日残破的城门,也被西域工匠们用铁条跟粗大的木料封闭起来了。
在说这些之前,咱们是不是商量一下,我能不能不要再当回纥人了,我实在是受不了他们了。”
女人只要跟狼睡觉了,就会诞生出狼人,男人只要跟羊睡觉了,就会诞生出羊头人,甚至有一些回纥人开拓性的想跟老鹰啦,骏马啦,牦牛啦,雪豹啦一起睡觉,看看能不能诞生出新的强有力的后代,他们不仅仅这样想,还付诸实施……每年都死很多人。
短短三天时间,龟兹城里的人都知道城里来了一个干净而又漂亮的唐人少年郎。
云初愣了一下道:“咦?我们是官府,不是府兵,怎么也要打仗吗?”
昨夜,他睡得安稳极了,虽然军营中不时的响起梆子声有些吵,还有军寨墙上手握长矛的府兵巡逻时发出的脚步声也不让人消停。
娜哈热热的呼吸弄得云初耳朵痒痒的,他反手在娜哈的屁股上拍了一巴掌道:“跟谁学的?”
土墙上布满了金黄色的麦壳,也有很多麦秸,可能是经历了长时间的风雨侵蚀,这些麦壳与麦秸被风雨盘成了金黄色,就像土墙上镶嵌着金色的沙金以及金丝。
回头看的时候,发现是一个穿着一件青绿色官袍且留着短髯的中年胖子。
这个时候,就不用进去难为方正了。
何远山道:“换成金沙也不安稳。”
昨夜的谈话虽然短暂,却已经达成了共识。
这些羊肉都是被盐水浸泡过的,只要撒上孜然这种西域多得不能再多的东西,美味基本上就算成功了。
塞来玛之所以喜欢吃旱獭皮,不是没有原因的。
云初的影子就倒映在水中,所以,侯三就决定再多等一会,好满足云初那个不怎么讨喜的干净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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