徒劳无冠又一年!最好的凯恩,遇上最差的拜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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族人们站在空地上聚拢在一起,不知道在干什么,不过,战斗好像已经结束了。
英雄就该干点英雄才需要干的事情,哪怕最后被人砍了脑袋,也是值得的。
老狼走了,这个家伙已经不可能被驯化成狗了,在它生命的最后时刻,它还是愿意以狼的名义死去,而不是以狗的名义继续苟活。
准确的说,今天这顿羊肉汤面,也就方正,何远山,刘雄三个人吃到了,其余的人只有看的份。
“洗的真仔细啊……你看,你看,又朝胯下招呼,那地方这小子已经洗了三遍了吧?”
方正叹息一声道:“西突厥头人阿史那贺鲁自立为沙钵略可汗。
“我会战死在这里!”何远山用死人的衣衫擦拭着他的铜锤,语气淡漠而平静,跟平日里的聊天没有任何差别。
“咱们今天看过唐军的威风,你以为唐人最显著的特点是什么?”
想要问云初,想到云初才是这个家的主人,就闭上了嘴巴,跟娜哈一起捡拾周围的枯枝,准备晚上引火用。
最后,一人端着一碗说不上酸甜味道的绿蚁酒帮助云初考虑如何落户才能把这件事的利益做到最大化。
唐人的官衙里,一天只有两顿饭,早上十点一顿被称之为朝食,下午四点钟再吃一顿被称之为暮食。
这家伙就是旱獭群里的奸细,是属于云初一个人的奸细,它毫无族群荣誉感与族群同生共死的自觉。
云初最喜欢看斑头雁努力地将两只红枫叶一般的脚掌前伸缓缓落水的模样,它的脚掌总是在平静的湖面上点出几道涟漪,不等涟漪扩散,橘红色的脚掌就会入水推开波浪,将涟漪全部吞没。
有多情的胡姬摸过他的脸,他也不恼怒,只是红着脸接过胡姬拿给他的桑葚。
他还是想为这个人的气度喝一声彩。
云初低头道:“我以为用一往无前的磅礴之气来描绘唐军更加具体。
娜哈发怒了,用双手抓住云初的长头发用力地摇晃。
就今日这锅汤饼,食材其实一点都不差,不论是麦面,还是羊肉,都是云某往日求之不得的食物,只是此等上好食材抵辱于奴隶人之手,可惜了。”
推进——砍死——丢标志——推进——砍死——敌人死光,逃跑——取标志——割左耳朵——串耳朵——搜刮钱财——回营地,这就是唐军标准的作战流程,毫无趣味可言。回纥人就不一样了,他们会骑着马嗷嗷叫着杀向敌军,把敌人砍死之后,就从马上跳下来,砍下敌人的首级挂在马脖子下边,顺便拿走敌人尸体上任何有用的东西,再骑上马,马脖子底下的人头乱晃着继续杀敌……直到敌人崩溃,或者自家崩溃,被别人用同样的方式收割。
“老羊皮不仅仅是一个人贩子那么单纯,我或许会直接去唐人居住的龟兹城里碰碰运气。
如此,才能达成你的目的。
这就让这柄巨斧不但有劈砍功能,还有刺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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