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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起来,你应该有一个不错的师傅。”
长安城只适合出现在梦里,睡醒之后,眼前依旧是万年不变的雪山跟草原。
云初坚决的摇头道:“这是大关令的方略,与其余闲杂人等无关。”
亡国之人的隋人在龟兹城里谨小慎微,绝对不会培育出这样出彩且自信的子弟。
这个传说给了族人非常非常大的压力,以至于部族中越是漂亮肥硕的母羊,死得就越快。
而遍布龟兹平原的坎儿井地道,就是一个很好的避难所。
老家伙精通梵文,吐火罗语,突厥语,最要命的是,他还能说得一口流利的大唐长安官话!写得一手漂亮的毛笔字,笔法甚至是长安最流行的飞白。
云初去不远处的小山上去砍柴了。
勐撒卡见云初低头了,就得意地道:“我父亲当然会吃,每一次都属他吃的最多。
满身浴血的何远山冷漠的对刘雄下令道:“把突厥人找出来,只要是活着的都要,我要让这一城的人,人人都砍突厥狗一刀!”
再耐心地等待半个小时,一个圆滚滚的旱獭皮口袋就出现在人们的面前。
方正看出云初局促的心思,就按住坐卧不安的云初道:“你是读书人!”
在给烧得黑乎乎的旱獭刮黑灰的时候,云初突然觉得自己好像上了大肥的恶当,这家伙可能在旱獭群里打不过这只旱獭,这才引诱到云初身边,希望借助云初强大的力量把他的对手干掉。
“龟兹!”
“你从来没有欺负过大尾巴羊?”
羯斯噶虽然不知道云初说了一些什么,却听得清清楚楚,这就是标准的唐人的话,他当初以仆从军的身份追随唐军与薛延陀人作战的时候,听过这种话。
“如果你的融入唐人的速度够快,就以仆人的名义带我去长安,如果你融入唐人的速度慢,那就带着我的骨灰去长安,并亲手把我的骨灰送到玄奘的面前。”
“哈哈哈哈……大户人家的小爷来西域了。”
等人跟物品都化成灰之后,就用羊皮口袋把两堆骨灰装起来挂在帐篷里,等今年新生的野草变得枯黄之后再找个地方挖个坑埋掉。
习惯草原生活的回纥人其实是不怎么喜欢用柴火的。
“事实上,老虎崽子也可以吃狗的奶水长大,这一点你太偏颇了。”
一个成熟的美丽的女人,在白羊部这个弥漫着浓烈的男性荷尔蒙气息的部族里想要过上自己想要的日子天知道有多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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