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超大城市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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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来玛强忍着没有哭出声,从怀里掏出一串白石头拴在云初的手腕上,这些石头是娜哈平日里丢石子用的白玉,上面还沾着塞来玛的体温。
“肮脏的,满是虫子的,还散发着牛粪味道的大帐篷!”云初一点颜面都没有给新上任的大阿波留。
云初将柴火摞起来,洗了手,就从塞来玛手中接过皮鞭继续编织,塞来玛的力气不够大,力量用的也不够均匀,编织出来的皮鞭有些疏松。
他不仅仅是脖子黑,脸也黑,手也黑,这是没办法的事情,不论是谁在高海拔地区整日顶着紫外线放牧干活,都不可能变得白皙。
这就让这柄巨斧不但有劈砍功能,还有刺的能力。
不过,既然选择了投降,那么,被人家奴役也就成了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
“你想干什么?”老羊皮的眉头再一次皱起来:“这已经是你能最快融入唐人的办法了。”
既然方正说你聪明,我就把你当一个聪明人来对待,差事办好了,赏你一袭青衫。”
他很想拜老羊皮为老师,可惜,老羊皮一直不答应。
西边的那条大沟其实就是部族人平时上厕所丢垃圾的地方。
这就营造出来了一个高不可攀的少年奇人形象。
对于他追随玄奘去天竺的事情,云初表示保留意见,但是呢,就是从他口中,云初第一次用高空俯视的方式了解了西域这片广袤的大地。
云初难以接受,自家人知道自家事,他那个时候如果不那样做,以塞来玛粗放型看孩子的方法,他自己没有半点活到现在的可能。
他今天的任务很重,身为书吏,首先要做的就是要把官衙里堆积如山的文书分门别类的整理好,编好号码,到时候方便存取。
云初在天山有不少的好朋友,只不过,这些好朋友都是野兽,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谁让他跟回纥人相处的时间越长,就越是喜欢跟野**朋友。
说完话就拨转马头重新回到看热闹的人群里去了。
拿了云初金子的侯三很听话,或者说这个家伙本身就非常的享受当仆人的过程。
这一次,他来了……嘿嘿,那些胡人好好的日子不过,真是喜欢找死。”
方正被云初看的有些发毛,就小声道:“哪里不对?”
出去撒尿的娜哈回来了,也带来了一个不怎么让人惊讶的问题。
“跟我走吧,你们部落里除过喝血吃肉的虱子之外什么都没有,去外边看看吧,太阳照耀的地方都是金子,你只要抵达那里,拿起你的铲子,用力,对,就是用力的铲下去,金子就属于你……”
说完,这家伙就带着爪牙去了龟兹城,今天又到了朔日,该收钱了,不过,在这里他收不到大唐急需的铜钱,只能以金沙,皮张,牛羊来顶数。
【编辑:鲍美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