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辙南辕”的隔壁 是贴地飞行的“他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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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思考了很长很长时间,最终,他停止了思考,喊来了侯三,帮他烧热水,他想好好地洗一个澡。
“你是我见过的少年中最不像少年人的一个人。”
“看起来,你应该有一个不错的师傅。”
从这两人走进屋子的一瞬间,云初就觉得屋子里的温度似乎下降了好几度。
做完这些事情,云初满意的瞅着这间八平方的屋子觉得很温馨,虽然只有一床,一几,一个蒲团,对目前的他来说已经足够了。
“孩子,那不是战场,只是一个考验你的场所,顺便告诉你一句话,阿史那特鲁之所以会选定龟兹城作为此次作战的目标,是因为他听了我的话。”
“目的又是什么呢?”
这种清澈如水的眼珠应该长在婴儿脸上才相配,可惜,峨眉山的猴子跟老羊皮也有这样的眼珠子,立刻就让云初警觉起来。
他们的呼声中充满了胜利的喜悦与骄傲。
“西域太大了,阿史那贺鲁又远在庭州,大军越过一千五百里的路去攻伐,代价太大了。
队伍中步行的女人们很是活泼,这跟她们将要有一个新的生活起点有关。
云初仔细研究着上面的每一个字,口中不停地道:“庭州距离龟兹一千五百里,也就是说,人家要是准备找我们的麻烦的话,应该快到了。”
云初家的大尾巴羊是整个部族赫赫有名的产羔母羊,只有他们家的母羊,才具有诞生出合格羊羔的优美体型,以及丰富的产羔经验!
这个时候,再说云初是罪囚,是异族人,别说其他人不相信,就连方正自己都不信。
“你是一只雄鹰,该到离开巢穴振翅飞翔的时候了,小小的部落容不下你这样的英雄。”
战斗进行了不到一刻钟,更多的府兵从街道的两边出现,且缓缓向街道中段挤压。
云初这个时候虽然在守株待兔,却必须分一下兔子的种类,要是接受了商贾们的好意,以后,他打交道的圈子只能是商贾,没有别的任何可能。
而昨天晚上,他连梦都没有做。
这里不成,没有香水,加上不喜欢洗澡,再加上白日里的天气酷热,就不成了。
粗糙的胖子看看周围看热闹的一圈人眉头也皱了起来,对跟在身后的两个穿着皮甲的护卫道:“带回衙门。”
有了混钱入关的办法,几个人又是欢喜又是伤感的把酒喝完了,就纷纷的回自己的房间睡了。
至于他说不清楚自己的故乡,经不起查验,这也不重要,他脑袋上有一道抓岩羊时候留下来的疤痕,很能说明问题——他失去了一段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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