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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把一根足够肥硕的羊肉串递给羯斯噶之后,就在其余的羊肉串上重新洒了一些乌头粉增加羊肉的鲜味。
云初卷一下舌头,将唇边的米饭粒拉进嘴巴里,拍着肚子道:“我不想进入那家隋人开的食肆当伙计。”
“你为什么会出现在龟兹城,而且还能拥有金沙?”
一个集体好不好的,一定要先融进去,然后才能谈到改变或者向好。
不过,既然选择了投降,那么,被人家奴役也就成了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
这个过程说快不快,说慢不慢,变化的过程却坚定无比,直到被黑暗吞没。
等两人跑回龟兹城,隔着空空如也的城门洞子看去,那条细细的黑线已经变成了一股黑色的波涛。
所幸,听懂这些语言对云初来说都不成问题。
事实证明,大唐府兵之所以在西域所向无敌,不仅仅在于将士勇猛,还有最重要的一条,他们身上的甲胄真的很不错。
云初往墨池里倒了一勺水,就捏着半截墨条轻轻地转圈,随着墨汁逐渐出现,他又往墨池里倒了一勺水,继续研磨。
云初再出来的时候,已经来到了距离龟兹城两里地以外的高坡上,不远处就是一片胡杨林里。
“府兵们自然是商州折冲府校尉丁大有说了算,其余的统统归我们统管,还特意给了我一队府兵。”
勐撒卡说这句话的时候,随时做好了逃跑的准备,不论是羯斯噶,还是云初他都打不过,之所以还没有跑,完全是因为他的父亲葛萨璐在他的视线之内。
只不过,他才鼓捣了两下,就满嘴的血沫子。
离开本来的部族,想要去别的部族活命千难万难,根本就不会获得信任。
就算是不小心踢到铁板上,被权贵把脑袋弄没了,他留下来的名声绝对可以让读书人的子孙前程更进一步。
也不知道这里为什么会有如此多的骆驼,一队接一队的没完没了。
方正从云初的回答中隐约觉得这个小子可能有一个很了不起的老师。
枣红马还在,方正送给他表面挂着锡的金壶,金杯也在,墙上还挂着一张弓,箭囊里还有三十六枝羽箭。
不管是谁跟着玄奘和尚在西域,在天竺,同呼吸共命运一般的朝夕相处了十七年之后,都会成为一个和尚的。
再说了,那个时候我才七岁,怎么能杀得了羯斯噶这种武士呢?”
老羊皮缩缩身子,即便是六月天里,只要没有太阳,他依旧会感到寒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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