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刚获聘新职的刘宝琴,被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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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给娜哈做饭的时候,云初开始怀念侯三,不管这人是不是二五仔,好用是真的好用。
云初俯身抱起才满六岁的娜哈,按理说死人这种事不应该让她看到,但是呢,在回纥人的部落里,死人是一种常态。
至于他说不清楚自己的故乡,经不起查验,这也不重要,他脑袋上有一道抓岩羊时候留下来的疤痕,很能说明问题——他失去了一段记忆。
接连十天,云初把自己埋在了文书堆里,日以继日的研究他能看到的所有文书。
老羊皮笑道:“当时的龟兹城里已经不适合屯军。”
这家伙就是旱獭群里的奸细,是属于云初一个人的奸细,它毫无族群荣誉感与族群同生共死的自觉。
这种事情跟口味一点关系都没有,只跟溜须拍马有关。
云初笑道:“有没有一种可能,我本身就是唐人?”
“事实上,老虎崽子也可以吃狗的奶水长大,这一点你太偏颇了。”
这虽然是他第一次真正意义上与唐人进行的一场正面交锋,他却信心满满。
本来就不是回纥人,自然不能掩耳盗铃的认为自己就是回纥人。
第四章:我不想当回纥人了
第二天,天山掉下来的不是雪,也不是雨水,更不是冰雹,而是冰水混合物,落在温暖的手掌上就立刻化成了水。
再由埃金老爷亲自送到地区管事哥利的手里,再经过选拔之后必须以处女之身送到可汗的老婆可贺敦的手中……
云初在这个世界第一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回纥人就是唐军的仆从。
子曰:“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
老羊皮懒懒的道:“我们有更加重要的事情要去做,没时间把这些漂亮的小伙子们卖一个更好地价钱。”
进了屋子,胖子就立刻脱掉了自己的官服,露出底下的短褂子,下身穿一条大裆裤,岔开腿坐在一张羊毛毡子上懒洋洋的对跪坐在羊毛毡子上的云初道。
过了好一阵子,云初湿漉漉的从水渠里站起来,捡起被丢弃的唐刀,回到房间之后,立刻将所有的东西装到马背上,他虽然不知道老羊皮的话是真是假,离开,却是迫在眉睫的事情。
把这个东西放置在老羊皮上,用刀子轻轻一划,丰富的油脂就会自动冒出来,刀子继续往深处划,紧绷的旱獭皮就会自动朝两边分开,展露出里边丰富的食材,于是——一顿肥美的旱獭大餐就出现在了人们的面前。
“哼,略懂,略懂!”
羯斯噶是这个族群里少有的聪明人,面临这种大变革的时候,还知道跑过来暗示一下,看起来他真的很爱塞来玛跟娜哈。
【编辑:鲍美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