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死成”的厌世母亲:审判一个携子自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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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笑道:“你说我就是那个有意思?”
这一点上,云初与别的回纥少年有着很大的区别,云初喜欢公羊的勇猛,彪悍,力气大可以驮东西,其余的回纥少年却把一腔爱意奉献给了羊群中屁股最丰满,走路姿势最妖娆的母羊。
这个过程说快不快,说慢不慢,变化的过程却坚定无比,直到被黑暗吞没。
云初阴沉着脸,没有起身,抬头看看勐撒卡紫青色的嘴唇,就把剩下的羊肉串都递给了这位嘴唇已经出现紫绀症状的乌头碱重度中毒患者。
“年纪不大,家伙已经颇具模样,就是身上的毛少,不是胡种,还是一个雏……”
片刻功夫,从外边又走进来两个同样彪悍的壮汉,只是没有方正那么肥硕。
“龟兹!”
别怀疑,我为了走新路想的快要发疯了,现在脑子不合适,这种事大概率能干的出来,如果你们不想跟一个秃头胖子谈恋爱,就早点把月票啦,推荐票之类的东西统统早点给我,了了我的思念之情。
我听说那个时候有绝世的猛将,超卓的儒者,欣赏不完的歌舞,有四时不谢的琼花。”
瞅着众人纷纷奔向大沟,云初低下头继续整理自家被战马冲倒的帐篷。
“妈妈说男人都喜欢女人这样跟他们说话,还要我好好地学呢……”
这家伙的这套官服明显是从关内送过来的,因为西域没办法给他炮制出这样一身官服的,时过境迁,脱离军队的武士会在极短的时间里变得肥胖,这个因素估计是制作官服给他的人没有预料到的。
云初也不肯多说话,就这样默默地随着老羊皮的队伍走过七八个部族之后,队伍中的女人就没有了,男人却多了五六个。
云初转过头不想面对着方正累累垂垂的东西说话。
“你最好走得稳当一些,另外,看好你的骚羊,胆敢掉下一根毛脏了我的羊群,我就打断你的狗腿!”
“云初你把这身衣衫换掉吧!”
我勇猛的样子被昨天带领我们与突厥人作战的比粟特勤给看中了,要我进入他的卫队,从今往后,就不用再参与放牧等闲杂事情了。
看样子这对母女似乎想要吃烤羊肉了。
云初皱皱眉头道:“既然你是比粟特勤的人,他不可能什么都不做吧,咱们这一支两百帐的回纥人,多少也算是一股能数得上号的势力,他想什么都不做就控制这些人,天底下哪有这么好的事情。”
她想扑上来,只是云初那一身整齐的唐人官服让她生生的止住了脚步。
他曾经受过的精密教育告诉他,挑战战笼,是最不合适他的一种发家方式。
云初当然没有跟龟兹城共存亡的决心,别说龟兹城了,就算是长安城他也没有这种共存亡的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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