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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牛羊贩子,自然也会有人贩子!
塞来玛微微点一下头,愉快地看着云初道:“你觉得羯斯噶是一个好人吗?”
云初指指院子里清亮亮的渠水道:“你觉得我会信吗?”
方正对云初的工作很满意,因为他现在工作起来,觉得非常的顺利,简便,只要他想要的文书,头一天安顿给云初,第二天,他就能在案头看到自己所需的东西,不仅仅是正本文书,就连写回帖时需要借鉴的文书,也在手边,如果还有遗漏,云初还会在一边小声提醒。
没错,我不装了,以上就是威胁,如果不想在梦里跟我同床共枕,就早点吧那些东西给我!
老羊皮轻轻摇头道:“我在这里守候了六年,就是在等你一起回去。”
说罢,就径直朝街道尽头走了过去,在那里,矗立着一座破烂的官衙。
何远山冷笑一声道:“这里可没有龙肝凤髓让你吃。”
一只黝黑的牛皮袋子被壮汉抛过来,老羊皮探手接住,掂量一下重量,就点点头,驱赶着骆驼继续前行。
很奇怪,龟兹城里最多的树不是榆树,柳树一类,而是桑树。
直到云初看到一块破败的木板上用各种语言书写着——靠近军寨者死几个字的时候,才真切的感受到了唐人的威严。
刚刚睡醒的侯三愉快的过来帮忙,他很少遇见像云初这么慷慨大方的人,只要帮忙,就一定会有赏赐给下来。
老羊皮即便是再富裕,在食物的搭配上,他依旧属于原始人。
身为读书人,就该有读书人的自觉。
他做的事情远比塞来玛知道的多得多。
他带来的酒一点都不好喝,甜中带着酸,酒味一点都不浓郁,如果非要用一个特别恰当的形容,云初觉得这东西也就比醪糟强一点。
有这两个基础存在,云初就认为自己这一遭已经立于不败之地。
不过,这样的诘问大概率不会出现,一个突兀的出现的少年人,应该不值得他们投入这么多的精力。
他不仅仅是脖子黑,脸也黑,手也黑,这是没办法的事情,不论是谁在高海拔地区整日顶着紫外线放牧干活,都不可能变得白皙。
读书人,会写字的人,还能写一手好字的人则是龟兹镇凤毛麟角一般的存在。
食物绝对不是其中的主角。
当云初用手叉子杀死了那头重达一百五十斤重的盘羊,浑身都是血的站在葛萨璐面前,即便是那个无耻的家伙,也不再提起带走娜哈的事情。
【编辑:鲍美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