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者3》开启致敬“群星闪耀时”的文化遨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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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砍死——丢标志——推进——砍死——敌人死光,逃跑——取标志——割左耳朵——串耳朵——搜刮钱财——回营地,这就是唐军标准的作战流程,毫无趣味可言。回纥人就不一样了,他们会骑着马嗷嗷叫着杀向敌军,把敌人砍死之后,就从马上跳下来,砍下敌人的首级挂在马脖子下边,顺便拿走敌人尸体上任何有用的东西,再骑上马,马脖子底下的人头乱晃着继续杀敌……直到敌人崩溃,或者自家崩溃,被别人用同样的方式收割。
他不是没有想过带着这母女两跟着他万里跋涉回归大唐……很可惜,这是一件根本就不可能做到的事情。
“吃不惯?”何远山用筷子夹着一大块羊肉,瞅瞅羊肉,再看看面色发白的云初。
“其实你是部族里最有前途的小伙子,早就该给你配备一匹马了,就是葛萨璐不同意,他总是说你是恶魔的孩子,不配拥有一匹马。”
片刻之后,哀嚎声停止,巫婆试探一下他的鼻息,发现勐撒卡因为伤心过度,追随自己亲爱的父亲也去了腾格尔的怀抱。
方正低着头又看看自己被云初包裹的如同粽子一般的左腿道:“拿上你的户籍,过所,快跑吧,你是我招募的书吏,不算是大关令衙门里的吏员,快点跑,最好能尽快跑到西州。
大唐统领一州之地的刺史才四品官呢,而屋子里这位殴打小舅子的四品官,不仅仅是四品官,人家还是大唐一位尊贵的贵族——周至县县男。
如果,发现他心怀不轨,杀了就是!”
云初缴纳了一把金斧头,所以,大家从此之后就亲密如一家,再也不分彼此。
被云初无数次的从羊圈抱回来,她只要有机会,还是会做出同样的选择。
云初坚决的摇头道:“我宁愿当活着的乞丐,也不愿意当死去的贵人。”
这一幕也被方正,何远山看在眼里,他们对视一眼,没有作声,继续看云初写字。
“你的袍子我前天才给你洗过,还用了草木灰,两天时间,为什么又变成了这个样子?”
这种读书人一般是做不了官的,就算是当官了,被砍头的可能性也非常的大。
总体上来说,唐初的吏治还算是清明的,唐初官吏的个人操守还是基本上可以信得过的。
在说这些之前,咱们是不是商量一下,我能不能不要再当回纥人了,我实在是受不了他们了。”
何远山,刘雄这些人的死活,说实话,云初是不怎么在乎的,至于城里的那些做生意的胡人,云初更是不在乎,之所以会痛苦,是因为他看到了白羊部的狼皮大纛。
“你找到了,为何不与他们说话?
方正哈哈笑道:“你终究是年少啊,去吧,去吧,隔壁的第九折冲府团来自京畿道商州,已经屯驻龟兹四年,你跟他们交好,上了战场,多少有个照应。”
云初没有听到“跪地不杀”,或者“缴械不杀”的声音,有的只有惨叫跟兵刃撞击的响动。
集体的好与坏跟这个集体的最高长官的好坏有关。
事实证明,大唐府兵之所以在西域所向无敌,不仅仅在于将士勇猛,还有最重要的一条,他们身上的甲胄真的很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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