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万富翁寻回的儿子,辞职去当网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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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个人的感情,是云初在回纥部落看到的唯一一对比较符合他价值观的爱情。
这一点,一定要清楚。
想想都知道,在只有盐巴这一种调味品的情况下,旱獭肉即便是再鲜美,又能好吃到哪里去呢?
何远山道:“你要小心,刚才这个小子能把刘雄绊一个踉跄,你这副早就痴肥的身子骨,很有可能弄不过人家。”
云初的身体僵硬了一下,从陶锅里舀了一勺子野菜汤给她添上,笑道:“结果,那个娃娃咻的一声就变小,钻进了你的肚子,九个月之后就生下了我?
云初笑着点点头道:“谢谢羯斯噶大叔,我真的很需要一匹马。”
尤其是云初烧的旱獭,早就被有幸品尝过的牧人们赞颂为只有神才配享用的美食。
也就是因为有这头老狼,云初才会在晚上带着塞来玛跟娜哈离开部族营地,来草蜢湖边宿营。
有这两个基础存在,云初就认为自己这一遭已经立于不败之地。
“羯斯噶应该不会出事。”
云初懒懒的道:“我还请你们几个人吃饭呢。”
裴东风仰天大笑,最后再一次将目光落在云初脸上道:“现在还来得及。”
目送他们走远,云初就来到整修好的火塘边上,煮上一锅蒲公英茶,往里面丢了几颗乌梅,静静地等待水开。
“你是一只雄鹰,该到离开巢穴振翅飞翔的时候了,小小的部落容不下你这样的英雄。”
“如果我没有经受住考验被人弄死了,你会不会救我?”
目送他们走远,云初就来到整修好的火塘边上,煮上一锅蒲公英茶,往里面丢了几颗乌梅,静静地等待水开。
“你变得越来越有意思了。”
从老羊皮这种人的视角来看,这样的帝王确实很不错,把日子过的舒坦,自在且幸福。
云初的袍子也不怎么新,相比娜哈的新袍子,他的袍子还显得比较旧,即便是这样,云初的袍子还能看到羊皮本来的皱纹,就连袖口的软羊毛也根根分明,不像娜哈的羊皮袄袖口上的羊毛已经结成毡片了。
唐军杀死敌军之后,会把尸体埋掉。
何远山喝了一口浆水,拍着自己鼓鼓的肚皮给云初出了一个非常好的主意。
不说别的,仅仅是这一碗羊肉面,就足够让云初在西域这种美食荒漠的地方扬名立万,成为西域大大小小各种各样的首领们的座上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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