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部重镇,乌军要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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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塞人的习俗,云初已经十三岁了,就自然而然的成为了他们居住的这个帐篷的主人。

这种回溯式样的思考,是很多科学家与大人物都很喜欢的一种思考方式。

疤痕虽然是旧伤,胖子方正这种半辈子都在军伍中厮混的人,如何会看不出,这道伤疤形成的时间,最长不超过三年。

五年了,云初学习的速度很快,甚至远远超越了老羊皮的期望。

塞来玛看到云初的第一刻,就用手捂住了嘴巴,眼泪却如同泉水一般涌出来。

“你想干什么?”老羊皮的眉头再一次皱起来:“这已经是你能最快融入唐人的办法了。”

方正一群人吃的唏哩呼噜的,好像锅里的东西是难得的美味,只有云初一个人瞅着面前的饭碗长吁短叹。

“回纥人总说自己在马背上可以盘旋如飞,轻捷如鹘,在唐人这样的骑兵冲击之下连一战之力都没有,区区百人就能撵着上万回纥骑兵漫山遍野的乱跑,不得不说,唐人的战力真的是非常的强悍。”

除过皇帝之外,所有人都喜欢他。

“云初,大阿波有令,牧人必须对腾格尔有敬意,献上你的美食,大阿波需要用它供奉腾格尔。”

锻炼了写作水平,还获得了无数府兵们的感谢,不过呢,这些人都不算什么好人,感谢人的方式就是上战场之后可以站在云初前面替他挡箭,没有一个人提起云初多少有些期待的润笔之资。

过了好一阵子,云初湿漉漉的从水渠里站起来,捡起被丢弃的唐刀,回到房间之后,立刻将所有的东西装到马背上,他虽然不知道老羊皮的话是真是假,离开,却是迫在眉睫的事情。

“如果你的融入唐人的速度够快,就以仆人的名义带我去长安,如果你融入唐人的速度慢,那就带着我的骨灰去长安,并亲手把我的骨灰送到玄奘的面前。”

他很享受这种来自市井的嘈杂,牵着马,闭着眼睛享受了片刻,天山脚下的塞人部落实在是太安静了。

这里的桑树能结出黑红色的桑葚,云初随手从树上摘下一些桑葚丢嘴里,甜的发腻。

只需要片刻光阴催熟,沙地里埋着的旱獭皮口袋就会冒出炙热的蒸汽,这些蒸汽是从皮口袋的缝隙里射出来的,整个皮口袋这个时候跟一个弱化版的高压锅区别不大。

尤其是云初家用白水煮出来的羊肉,蘸上他们家用盐巴腌制过的韭菜花一起送进嘴里,只要是吃过的人,没有一个说不好吃的。

何远山跟着长叹一声,朝刘雄几人挥挥手,就去安排民夫等事宜去了,云初说的一点错都没有,方正要嘛被打成重伤,要嘛就是断胳膊断腿,总之,这个人马上就要被送去西州驻地高昌养伤了。

反正,你们那么年轻,那么帅气,那么好看,怎么看都是我占便宜。

“咦?关中娃子?”粗糙胖子并没有挪步,听了云初标准的长安口音一时间愣住了。

与其说娜哈是塞来玛的女儿,还不如说娜哈是云初的孩子,毕竟,这个孩子从生下来基本上都是他在照料。

裴东风没有恼怒,饶有兴趣的道:“你知道当官的好处吗?”

【编辑:鲍美利】

发布于:永靖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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