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超大城市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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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大醉三天,醒来之后,就看到了大地之子雕塑,那个孩子孤独的趴在荒凉的大地上,以天作被。
有云初跟羯斯噶帮忙,塞来玛跟娜哈总是能够以最后的胜利者身份,将口水吐在那些倒地的女人脸上。
城里所有的粮食都被送到专门的粮仓,牲畜也被驱赶到一个专门的大围栏里等着挨宰。
她舍不得这么好的儿子……哪一个当父母的又会舍得放弃这样好的儿子呢?
云初爬上大石头朝部族驻地看了一眼,发现很多帐篷都被烧了,直到现在还冒着烟。
“你最好走得稳当一些,另外,看好你的骚羊,胆敢掉下一根毛脏了我的羊群,我就打断你的狗腿!”
一切都是因果相续相,你如此看重为什么呢?”
接下来的几天时间里,云初早出晚归的砍柴,储备粮食,就连大肥麾下的旱獭,他也弄死了好几只,导致大肥现在已经不愿意理睬他了。
这是一种非常平和的权力交接方式,十多万人的回纥部落为这一次的权力交接仅仅死了不到一千人,可见,比粟特勤在这之前做了非常多的工作。
在捉住旱獭之后,云初喜欢从旱獭的屁眼把两根棍子伸进去,通过转动将肠子内脏完整的抽出来,由于旱獭的肠子非常得坚韧,这样做的好处就在于不污染旱獭可食用部分。
唐人的大气磅礴注定了他们变得骄傲,而一个骄傲的人恰恰是最好骗的人。”
对于这种事情云初早就见怪不怪了,在西域,几乎所有的大唐官衙都有杀人且不会被追究的权力。
你不用害怕我,等羯斯噶谋划的事情结束了,我就会离开,你只需要记住,你有一个名字叫做云初,长着黑头发,黑眼珠的儿子,总有一天,你会在这个戈壁上听到关于我的传说,就像你经常唱的歌谣里的那些英雄一样,我的名字也会被所有人传唱的。”
还有跟羯斯噶走的近的牧人也分走了几根,东西不多,也就尝个味道。
胖子摆摆手,两个随从立刻提着云初所有的行李进到了屋子,把里面的东西全部拿出来。
就连牧民们已经吃了几千年的牛羊肉,也是云初家制作出来的最好吃!
他们又往皮口袋上堆土,继续让骑兵踩踏,踏结实了,继续堆土,再踩踏,直到地面上出现了一个光秃秃的土丘才算完毕。
娜哈已经起床了,正坐在帐篷口的老羊皮上抓石子玩耍,如果仔细看的话,就能看到娜哈玩耍的石头各个晶莹剔透,且白的如同凝固的羊脂一般,表面还似乎流淌着温润的光泽。
热闹起来的不仅仅是这个高山湖泊,还有高山湖泊下的草原。
这个传说给了族人非常非常大的压力,以至于部族中越是漂亮肥硕的母羊,死得就越快。
云初再出来的时候,已经来到了距离龟兹城两里地以外的高坡上,不远处就是一片胡杨林里。
我问过老羊皮了,他说,这个名字是唐人的名字,他还说因为我是你的母亲,所以你会杀死跟我睡觉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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