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食堂,进入“冰火两重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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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心头没来由的痛了一下,低着头低声问道:“当初玄奘回归大唐的时候,为什么没有带上你?”
文书是不同的!
英雄就该干点英雄才需要干的事情,哪怕最后被人砍了脑袋,也是值得的。
“你要做什么?”塞来玛大急。
“爷娘……”
“云初!我没有碰你的羊!”
至于男人——不是黄土埋掉了,就是被贫困的土匪,山贼们放锅里煮了……
心头鄙夷的念头才起来,他没来由的想起很久很久以前,那些离开中原去了番邦的人,好像也是这个模样。
老狼张大了嘴巴不断地向娜哈假作撕咬,娜哈却一点都不怕,还把手伸进狼嘴里抓人家的舌头。
一旦进入轮回,皆是虚妄。
牧人与虱子几乎是相伴一生的好伙伴,即便是可汗跟可敦身上也有不少这玩意,可能因为身体不缺少营养的缘故,他们身上的虱子会长得更加肥大!
青狼在天山一带还是很有名的,他本身就是一支马贼团的首领。
他们家人的皮袍子永远是皮袍子本来的颜色,绝对不会有吃肉的时候故意擦拭上去的油脂,最重要的是,他们一家三口穿的靴子永远都是那种有着脚形状的靴子,绝对不会像别的牧人一样,把牛皮随意地包在脚上,踩一个脚印,跟大牛蹄子几乎没有差别。
天没有黑的时候,云初已经垒好了一个行军灶,因为火道的设计比较合理,这个灶台上有三个火眼。
这些羊肉都是被盐水浸泡过的,只要撒上孜然这种西域多得不能再多的东西,美味基本上就算成功了。
云初把牛肉馅料制作到这一步就停手了,让馅料的味道继续融合,从陶瓮里取出已经发好的面团,泡上蓬蓬草烧制的草木灰,等草木灰融化之后,就把这里面的暗灰色的水用丝绸过滤一遍,得到了半碗浑浊的碱水。
于是,云初迷茫的转过身,朝对面的胖子轻轻抱拳一礼道:“长者谬赞了。”
今天不一样。
觉得丢了脸面的刘雄丢开云初,对方正道:“这个崽子我要了,练几年,会是一把好手。”
云初笑着点点头。
按照塞人的习俗,云初已经十三岁了,就自然而然的成为了他们居住的这个帐篷的主人。
“不会,佛觉得有意思的人一定不会死,如果你死了,就说明,你没有那么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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