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在从阎王手上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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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部族中第一个可以赤手空拳降服盘羊的少年。
读书人,会写字的人,还能写一手好字的人则是龟兹镇凤毛麟角一般的存在。
至于他说不清楚自己的故乡,经不起查验,这也不重要,他脑袋上有一道抓岩羊时候留下来的疤痕,很能说明问题——他失去了一段记忆。
这也是大阿波葛萨璐迟迟不敢对云初下毒手的原因之一,更是比粟特勤刻意保护他的原因之一,至于比粟特勤说他看好云初这句话,谁信谁就是傻子。
云初在喂饱了娜哈之后,也拿了一条鱼慢慢的吃。
“不知道!”
云初就已经知道这场战争最后的结果了。
说罢,就径直朝街道尽头走了过去,在那里,矗立着一座破烂的官衙。
今天的旱獭被云初烧得非常到位,黑灰被刮掉之后,旱獭外皮就变得焦黄,一股浓郁的香气随着蒸汽从口子位置上冒出来。
这个计谋很拙劣,但是,部族里的人却真的相信,很多女人甚至会信誓旦旦地说,塞来玛肚子有一围大的时候,云初是她们用脚踩着木棒从塞来玛的肚子里擀出来的。
骆驼是云初见识过的牲畜中最臭的一种,那种味道很难形容,假如将一泡稀屎撒上孜然,再添加一些松香最后放在太阳下曝晒,或许就能调和出骆驼身上的味道了。
为了把堆积如山的文书全部整理出来,云初毫不留情的拒绝了方正等人想吃君子食的要求。
方正看出云初局促的心思,就按住坐卧不安的云初道:“你是读书人!”
如果你找一群女人给你生很多很多孩子,你就能成为大部族的阿波老爷。
为了让自己跟方正这些坏人有所区别,云初决定利用自己书吏的身份去帮隔壁第九折冲府的府兵们写家书。
当云初用手叉子杀死了那头重达一百五十斤重的盘羊,浑身都是血的站在葛萨璐面前,即便是那个无耻的家伙,也不再提起带走娜哈的事情。
上午回去之后,我翻阅了关内传来的海捕文书,没有与他年纪,长相相匹配的。”
“我总觉得是你杀死了他们。”
还有,上一任大阿波米思拉看你长得好看,调笑着说要把你献给可汗当娈童,一定能获得可汗的喜爱。
云初点头道:“我怕去的晚了旱獭不在家。”
云初喃喃自语,他脑海中不断地出现西安大唐不夜城的模样,又不时地出现史书上对于长安的各种描述。
“我第一次遇见你的时候你正好八岁,已经过去五年的时光了,我也教导你五年,可以很肯定的告诉你,你这一身的本事小雄鹰,相信我,你应该去长安,而不是继续留在西域这个烂泥塘里拖着尾巴弄得满身污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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