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张”成为“这英”:一个“打工人”的“发疯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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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的战场上,我杀了一个突厥人,别用那种眼光看我,真的是我杀死的,不是捡唐人剩下不要的脑袋。
“隋人身份只是你的跳板,如果你不当隋人,就没有成为唐人的可能。”
两个人走了两天才看到地平线上的龟兹城,至于背后的天山雪山,好像没有什么变化,区区一百八十里的距离不足以让它有什么变化。
能使用大权力没有什么稀奇的,重要的是,如何能把最小的权力运用到极致。
塞来玛很害怕云初又跟这个不要脸的少年起冲突,以前的时候,只要自家吃好吃的东西,勐撒卡都会不要脸地跑过来以他父亲的名义讨要。
不过,既然选择了投降,那么,被人家奴役也就成了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
云初笑着摇头道:“这样做,刚刚繁华起来的龟兹城将再一次变成荒城。”
壮汉让开路,云初与他擦身而过,就在两人擦肩而过的时候,云初看到这个壮汉脖子上的刺青,是一只仰天咆哮的青狼。
云初将要跟随侯三进入坎儿井地道的时候,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远处的龟兹城。
把塞来玛看的比生命还重要,这不是羯斯噶口头上的说辞,而是实实在在的行动。
所以,石国甲士是西域武力最为强悍的武士群。
同样的一群人,可以是坏人,也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变成好人。
塞来玛,你应该知道,我的运气一向不错。”
老羊皮的家真的很好,最让云初喜欢的就是院子里有一道蜿蜒流淌的渠水,水清凉而清澈,汩汩的从葡萄架下穿过,坐在刚刚长出大片大片叶子的葡萄架下,暑气全消。
“呜——”
云初微微一笑。
据云初所知,想要出现这种状况,除非是嗑药或者被人使用了麻醉剂。
云初抬头道:“怎么说?”
离开了老羊皮的家,就回不去了,老羊皮是一个很有心机的人,他不想让更多的人看到他跟云初有紧密的联系,毕竟,居住在龟兹城里的唐人跟隋人都不怎么喜欢跟胡人打交道,尤其是唐人!
这一定是有原因的,云初决定记住这一点。
如果是一般的回纥人,老羊皮也就放弃了,毕竟,如此庞大的族群里,出现一两个聪明人不是什么怪事。
这几个红的像是滴着血的字,远比回纥人插在营地周边的骷髅头有威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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